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9份,其中董事高宝玉、王杰祥、王会臣、孙大岩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夏春良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经董事会充分讨论,采取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决议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公告请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7月30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9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5份,其中监事张董仕、张世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会计处理上遵循了一贯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的要求。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决议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监管执行情况良好,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亦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