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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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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2015-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83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楼1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8人,董事陈汛武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徐金富先生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金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53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2.10%,其中首次授予233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1.94%;预留2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7.91%,占本次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总股本的0.17%。

      董事陈汛武、顾斌、张利萍、禤达燕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通过对公司激励对象的综合考核,健全公司绩效评价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

      董事陈汛武、顾斌、张利萍、禤达燕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解锁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锁;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锁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锁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

      11、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时,办理该部分股票回购注销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董事陈汛武、顾斌、张利萍、禤达燕为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的事宜,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程序另行通知。

      备查文件: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84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7日,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公司办公大楼1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云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通过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中的激励对象核查,一致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均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一致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有利于公司健全激励对象绩效评价体系,促进激励对象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15-085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于2015年8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自2015年8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限为三个交易日。

      2015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述相关内容。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天赐材料;证券代码:002709)将于2015年8月11日开市起复牌。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