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 2015-024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及出席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聘任闵龙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宋老虎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问永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聘任王晓刚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算,袁景民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2.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1)同意提名闵龙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因工作调整原因,自新任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公司董事宋老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3.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批准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通过《关于提请召开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9票, 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
同意定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详见公司另行发布的《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1225 证券简称:陕西煤业 公告编号:2015-025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7日 9点 00分
召开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2310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7日
至2015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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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15年8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8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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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2015年8月24日或之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地点:西安市锦业一路2号陕煤化大厦证券部
(三)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股东代表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光
电话:029-81772596
电子邮件地址:lixg@shccig.com
传真:029-81772596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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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