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67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继续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申请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本次拟计划申请注册规模
1、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2、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注册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日期
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送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三、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目的
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可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应对日趋紧张的信贷压力,同时可适当优化融资结构,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营运资金、进行项目建设,实现资金的高效运作。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将根据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流动资金、偿还债务、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四、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期限
公司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期限为不超过一年,公司拟发行的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五年。
五、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方式
公司本次拟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六、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利率
公司本次申请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集中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七、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发行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八、需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根据市场及公司需要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制定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3、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决定并办理公司与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发行、上市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九、其它事项
在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前述方案前,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本次短期融资券及中期票据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本次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68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要,降低融资成本,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元)的中期票据。每期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可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单笔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可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具体内容参见2015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网络投票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的授信业务(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业务等),在该额度内每次办理授信业务时,不再另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法人代表韩旭、总裁张仁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有效期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大海阳路支行申请办理综合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招商银行烟台大海阳路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人民币壹亿元的有关议案。
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5年8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5-069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15年8月26日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本次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下午15时,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8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00至2015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26号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5年8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8月11日在巨潮网资讯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于2015年8月25日17:00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在 2015年8月25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64004(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在投票当日,瑞康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如下表:
■
(3)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两项议案。
(5)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
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64004
电话:0535-6737695
传真:0535-6737695
电子信箱:wangxiuting@realcan.cn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