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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5年第2号)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1年5月13日证监许可2011【696】号文核准募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1年6月28日生效。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本基金仍然存在本金损失的风险。投资者购买本保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视为同意保证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可以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按照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发售,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低于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6月2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所披露的投资组合为2015年第2季度的数据(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和主要人员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资产管理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4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山西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1%)。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与提名委员会”2个专门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4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量化投资部、研究部、市场营销部、高端客户部、国际合作与产品开发部、境外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交易管理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运作保障部、信息技术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行政财务部、深圳管理部、监察稽核部、战略发展部等20个职能部门,并设有北京分公司。此外,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公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同时下设“ 主动型A股投资决策、固定收益投资决策、量化和境外投资决策”三个专门委员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投资业务理念、投资政策及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王珠林先生:董事长,经济学博士。曾任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财会系讲师;甘肃省证券公司发行部经理;中国蓝星化学工业总公司处长,蓝星清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公司筹备组组长;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此外,还曾先后担任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证券期货业协会会长、盐田港集团外部董事、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并购融资委员会执行主任、中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副理事长、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航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资产评估准则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管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钱龙海先生: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北京京放投资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助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兼任第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还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第五届副主任委员,深圳市证券业协会副会长。

      杨树财先生:董事,中共党员,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发展战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吉林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委,第十三届长春市人大代表,长春市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吉林省劳动模范,吉林省人民政府第三届、第四届决策咨询委员。曾任职吉林省财政厅、吉林会计师事务所涉外业务部主任;广西北海吉兴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吉林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总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东证融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证融达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周晓冬先生:董事,金融MBA、国际商务师。曾任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兼任北京惠宇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立新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员;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部副处长;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代总经理、代董事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党委书记、所长;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兼职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西南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暨社会保障研究所兼职教授,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客座教授。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南方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法律硕士,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刘星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前任会长、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周兰女士:监事会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曾任北京建材研究院财务科长;北京京放经济发展公司计财部经理;佛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现任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及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王致贤先生,监事,硕士。曾任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办公室秘书、重庆市政府办公厅一处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管理三处副处长。现任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龚飒女士:监事,硕士学历。曾任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支机构财务负责人;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事业部副总经理;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经理;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作保障部总监。

      杜永军先生:监事,大专学历。曾任五洲大酒店财务部收款主管;北京赛特饭店财务部收款主管、收款主任、经理助理、副经理、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财务部总监助理。

      封树标先生:副总经理,工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天津营业部经理、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副所长、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事业部总经理、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广发基金机构投资部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兼任公司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经理。

      周毅先生:副总经理,硕士学位。曾任美国普华永道金融服务部部门经理、巴克莱银行量化分析部副总裁及巴克莱亚太有限公司副董事等职。2009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全球核心优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及银华抗通胀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和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量化投资总监、量化投资部总监以及境外投资部总监、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并同时兼任银华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800等权重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凌宇翔先生,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机械工业部主任科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及银华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杨文辉先生,督察长,法学博士。曾任职于北京市水利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中国证监会。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

      贾鹏先生:硕士学位,2008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行业研究员职务;2011年4月至2012年3月期间任职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行业研究组长职务;2012年4月至2014年6月期间任职于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基金经理助理职务。2014年6月起任职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4年8月27日起担任本基金及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4年9月12日起兼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自2014年12月31日起兼任银华信用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于海颖女士,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2年8月9日至2013年6月17日。

      姜永康先生,管理本基金的时间为2011年6月28日至2014年12月15日。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王立新

      委员:封树标、周毅、王华、姜永康、王世伟、郭建兴、倪明、董岚枫

      王立新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封树标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周毅先生:详见主要人员情况。

      王华先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曾任职于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先后在研究策划部、基金经理部工作,曾任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银华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银华回报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监及A股基金投资总监。

      姜永康先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曾就职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组合经理等职。2005年9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养老金管理部投资经理职务。曾担任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固定收益部总监及固定收益基金投资总监以及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并同时担任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永泰积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世伟先生,硕士学位,曾担任吉林大学系统工程研究所讲师;平安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南方基金公司市场部总监;都邦保险投资部总经理;金元证券资本市场部总经理。201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财富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建兴先生,学士学位。曾在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工作,历任交易主管、总经理助理兼监理等职;并曾就职于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曾担任华商领先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优质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倪明先生,经济学博士;曾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研究分析工作,历任债券信用分析师、债券基金助理、行业研究员、股票基金助理等职,并曾任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及银华领先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董岚枫先生,博士学位;曾任五矿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高级业务员。2010年10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部助理研究员、行业研究员。现任研究部副总监。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直销中心

      ■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直销中心

      ■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

      ■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3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4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2)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45)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48)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9)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52)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7)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58)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62)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63)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7)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5)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6)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8)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9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96)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100)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0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0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1)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4)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16)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7)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

      ■

      118)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19)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0)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2)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123)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4)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1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26)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

      127)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28)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和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履行公告义务。

      (二)注册登记机构

      ■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银华永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在确保保本期到期时本金安全的基础上,通过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动态平衡配置管理,实现组合资产的稳定增长和保本期间收益的最大化。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按照恒定比例组合保险机制将资产配置于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本基金投资的保本资产为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投资的收益资产为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

      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投资保本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少于5%;投资收益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高于40%,其中,基金持有全部权证的市值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恒定比例组合保险策略(CPPI,Constant Proportion Portfolio Insurance)和基于期权的组合保险策略(OBPI,Option-Based Portfolio Insurance)。其中主要通过CPPI策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的投资比例,以确保在保本期到期时本基金价值不低于事先设定的某一目标价值,从而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目的。

      1.CPPI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

      根据恒定比例组合保险原理,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波动、组合安全垫(即基金净资产超过基金价值底线的数额)的大小动态调整保本资产与收益资产投资的比例,通过对保本资产的投资实现保本期到期时保本金额的安全,通过对收益资产的投资寻求保本期间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比例。

      根据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本基金的最低保本值为保本金额的100%)和合理的贴现率,设定当期应持有的保本资产的最低配置数量和比例,即投资组合的安全底线。

      ■

      其中:■为当期保本资产现值,■为保本期末投资组合最低目标价值,■为贴现率,■为到期时间,■为当前时间。

      第二步:计算投资组合的安全垫(Cushion),即投资组合净值超过安全底线的数额。

      ■

      其中:■为组合安全垫,■为当期投资组合净值。

      第三步:确定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

      根据组合安全垫和收益资产风险特性,决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风险乘数,然后根据安全垫和风险乘数计算当期可持有的收益资产的最高配置比例,其余资产投资于保本资产。

      ■

      其中:■为当期持有的收益资产上限,■为放大倍数。

      其中放大倍数主要根据当期权益类市场的估值情况、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债券市场收益率水平、基金资产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进行动态调整。

      第四步:动态调整保本资产和收益资产的配置比例。

      根据安全垫水平、市场估值情况,并结合市场实际运行态势制定收益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保本基础上的增值。

      2.OBPI投资策略与资产配置

      OBPI策略主要根据期权的收益特性进行构建,其主要投资思路为在投资期初同时购买风险资产(如:股票)和相应的看跌期权,当股票价格下跌时,可执行看跌期权,以规避股票价格的下跌,当股票价格上涨时,则放弃使用看跌期权,以享受正股价格上行的收益。从投资效果分析,OBPI的投资目标为一方面可以享受市场上涨时的收益,另一方面又可以锁定市场下跌时的损失。从这个角度出发,OBPI策略的核心思想为构建一个投资组合,使其下行风险可控,上行可享受投资收益。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9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