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 2015-6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8月11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26楼会议室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人,代表股份442,359,08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84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总数量为360,721,9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138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35人,代表股份总数量为81,637,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0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35人,代表股份总数量为81,637,1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7049%,均为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7,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5%;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7,2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485%;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3.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4.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5.发行对象、认购数量、认购金额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6.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7.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9.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五、《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213,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2%;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491,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1%;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六、《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七、《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计入以下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表决结果: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5,491,9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90%;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515%;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5%。
十、《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2,213,8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2%;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6%;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491,9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1%;反对13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1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孙涛、谭四军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