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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5-03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7.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鉴于以上,2015年8月7日,公司认购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收益凭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年化收益率: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率为4.45%

      5、产品期限:91天

      6、产品起息日:2015年8月10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11月8日

      8、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本系列收益凭证产品未设交易转让条款,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前无法变现,产品本金及收益将在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划转至投资者账户,无法满足流动性需求。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

      未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或对交易规则和配套制度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

      注:截止到2015年8月7日,公司已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收益率收回第1-7项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

      六、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海通证券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