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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5]第5-00264号),截止2015年5月31日,桂东电子经审计后的资产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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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对桂东电子的资产进行评估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京信评报字[2015]第253号),在持续经营等假设条件下,桂东电子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15年5月31日所表现的公允市场价值为10,493.25万元,本次标的78.173%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为8,202.89万元(其中公司持有桂东电子50.587%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为5,308.22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持有桂东电子27.586%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为2,894.67万元)。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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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本次转让暨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履约安排及协议的主要条款
1、股权转让方:桂东电力、桂能电力;股权受让方:正润集团
2、转让标的:桂东电力、桂能电力合并持有的桂东电子78.173%股权
3、转让价格:以2015年5月31日为基准日,经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后的桂东电子净资产10,493.25万元为基础,确定股权交易总价款合计人民币 8,202.89万元整(10,493.25×78.173%)。
股权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正润集团将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及桂能电力指定的账户。
4、桂东电子债权债务:协议各方一致确认,截至2015年6月30日,桂东电力对桂东电子享有的借款债权余额共计197,446,709.06元,担保债权余额共计1.10亿元。
正润集团同意并督促桂东电子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向转让方还清所有借款,并同意为桂东电子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桂东电子向金融机构所借款项中涉及由桂东电力提供担保的,正润集团同意并配合金融机构通过变更担保人或者提供资金协助目标公司提前还款等方式解除转让方的担保责任。
5、桂东电力对桂东电子的其他应收款6,158.14万元,按公司对其他用户正常应收账款管理。
6、 桂东电子电价电量约定:桂东电力对桂东电子的售电价格、每年售电量按目前电价及售电量维持三年不变。
7、本次转让完成后,预计2015年新增公司与桂东电子因电力供应而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约3000万元。
(二)本次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不再持有桂东电子股权,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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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与正润集团签订《桂东电子股权转让协议》。
五、本次转让暨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转让桂东电子股权是公司改善资产结构和质量,实现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使公司更好地专注于电力主营业务,突出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2、桂东电子近年连续亏损,最近三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107.03万元、-4884.64万元、-7021.88万元,2015年生产经营继续出现较大亏损,严重的影响了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桂东电子任何股权,实现通过本次剥离亏损资产,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目的。
3、本次股权转让实际所得款项与相应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间的差额,将由公司作确认处置损益处理。
4、本次交易前,公司控股子公司桂东电子与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参股公司广西吉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日常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因桂东电子与吉光电子采购电子铝箔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新增公司与桂东电子因电力供应而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约3000万元)。
5、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本次关联交易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沟通并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三位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核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将合并持有的桂东电子78.173%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敏、李建锋、李德庚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与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确定了交易价格和交易条款;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协商确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协议转让暨关联交易,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在认真审核相关材料后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转让桂东电子股权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转让桂东电子股权暨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本次协议转让事宜尚需政府国资部门审批(核准);
5、本次协议转让暨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本公司未与控股股东正润集团发生过其他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桂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5-089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江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59,245,080.00 元人民币。
●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竞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自筹资金参与竞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100%股权。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本次竞买要求意向受让方书面承诺桂江公司向金融机构所借款项中涉及由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建公司”)和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水电集团”)提供担保的,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变更担保人或者提供资金协助标的企业提前还款等方式解除中能建公司和广西水电集团的担保责任。
截止2015年7月31日,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担保余额 159,245,080.00 元,分别由中能建公司和广西水电集团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竞买梧州桂江电力公司股权的顺利完成,公司拟履行《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承接原由中能建公司及广西水电集团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的159,245,080.00 元人民币的担保,即公司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159,245,080.00 元人民币担保。
公司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额度合计人民币159,245,080.00 元,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玖仟贰佰万元
住所:广西梧州市西环路中段3号四楼
经营范围:投资开发建设经营发电厂;水电站管理、维护;电气设备安装与维修等。
公司持股比例:工商变更完成后100%。
2、被担保人桂江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及财务指标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发布的“广西水利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梧州桂江电力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桂江公司或京南水电厂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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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数据中,桂江公司2013年度及2014年1-6月的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他财务数据出自桂江公司财务报表及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信息,均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项说明
1、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2、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3、担保期限:履行至担保合同期届满。
4、公司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履行至担保合同期届满。
违约责任:变更担保完成后,协议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梧州桂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竞买股权工商变更工作完成后,梧州桂江公司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为梧州桂江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竞买工作的顺利完成,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梧州桂江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0,000万元(不含本次拟提供的1.59亿元担保),约占公司经审计的2014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9.28%,全部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对内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桂江公司营业执照;
3、桂江公司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5-090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投资建设石化
仓储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仓储项目
●投资金额:人民币8,925万元
一、投资概述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现场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投资建设石化仓储项目的议案》:为开拓能源市场,提升竞争能力和经营质量,公司拥有成品油经营资质的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州永盛”)拟投资8,925万元在钦州建设总储量为4.6万立方米的石化仓储项目(主要为购买54.26亩土地建设4.6万立方米二级油库及相应的配套设施)。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钦州永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仓储项目
(二)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情况:项目分两期投资,总投资892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6883万元。二期总投资2042万元。本项目投资资金全部由钦州永盛自筹和借款解决。
(三)项目基本情况
钦州永盛石化仓储项目库址拟定于广西钦州保税港区的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
项目建设总储量为4.6万立方米的二级油库,一期建设储量1.7万立方米,包括土地购买、整个项目的前期工作、相关储存罐以及整个石化仓储项目配套设施;二期建设储量2.9万立方米,主要包括各类储存罐以及对应的配套设施。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目前石油天然气供给保障对国防、经济安全越来越重要,因此国家加强石化行业建设,加强石油及其产品的战略储备,但由于历史原因国内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储备库容一直不足,特别是钦州市作为新兴的石化产业基地,钦州市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储备库几乎是从零开始建设,目前只有少量的民企所建的油库,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2、为确保钦州永盛拥有长期稳定经营资质,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规定,钦州永盛有建设石化仓储油品库的需要。
(五)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工程分两期建设,一期计划2016年中期完成,后进行二期建设。
(六)项目经济指标测算
本项目完成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6590.40万元,年均利润总额3332.56万元;总投资收益率36.1%,资本金净利润率27.1%,资本金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29.63%,预计项目静态回收期为5年。
从上述数据分析,项目投资效益良好,如果考虑合理储备因油价波动和扩大经营规模可能增加的收益,以及钦州永盛拥有相应的不动产可提升自我融资能力产生的收益,则效益更好。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背景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广西计划尽快把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培育成为总产值超千亿元的产业园区。本次投资项目库址位于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主要规划建设石化产业园区、综合物流加工区、行政商务中心区和港口码头作业区等,具有良好的建设及经营优势。
2、石油行业是国家战略性行业,钦州永盛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成品油经营资质,是公司优质资源之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钦州永盛有建设石化仓储油品库的需要。该项目建成后,不仅有利于钦州永盛抢占地区成品油市场、租赁市场,增加经济效益,还有利于改善钦州永盛的资产结构,提升自我融资能力,将对公司进一步夯实和开拓能源市场经营,创造良好效益,进而促进主业发展,提高综合竞争能力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四、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5-091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展公司融资方式,优化融资结构,调节财务杠杆,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以及下一步的发展需要,为拓展低成本的融资方式,进一步增加公司融资渠道,确保公司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进行融资,具体情况为:
1、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短期融资券额度;
2、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4、发行期限: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发行,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含365天)。
5、发行对象:本期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发行;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营运资金需求、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7、承销商:拟聘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短期融资券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申请发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三、上网公告附件
桂东电力六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5-092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7日 14时30分。
召开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7日
至2015年8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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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材料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4:《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涉及注册资本、股份等相关条款进行修改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3:《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将合并持有的桂东电子78.173%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5《关于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6《关于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将合并持有的桂东电子78.173%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西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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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4)上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
3、登记地点: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公司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74)5297796
联系传真:(0774)5285255
邮政编码:542899
联系人:陆培军 梁晟
联系地址:广西贺州市平安西路12号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桂东电力6届18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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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桂东电力 股票代码:600310 编号:临2015-093
债券简称:11桂东01 债券代码:122138
债券简称:11桂东02 债券代码:122145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梁明金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钦州永盛对部分金额重大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同意本次计提坏账准备事宜。
二、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由董事会组织编制,并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公司严格遵守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保密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控股股东提议、回报公司股东以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将合并持有的桂东电子78.173%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正润集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转让桂东电子股权给控股股东正润集团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由各方根据标的股权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净资产评估价值协商确定,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桂能电力本次转让桂东电子股权暨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为梧州桂江电力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拟为梧州桂江公司提供担保事宜有利于竞买工作的顺利完成,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梧州桂江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