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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75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07月3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8月10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的董事7人,独立董事刘凤委、潘玉春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宇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的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78)。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76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07月31日以传真、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08月10日在上海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的监事2人,监事金祥云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会议由王冰先生主持,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后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报告的具体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78)。

      特此公告。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0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大康牧业 公告编号:2015-078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148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00元,共计募集资金62,400万元,坐扣承销费4,903万元、保荐费用1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7,39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1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信息披露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956.1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440.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22号)。

      2、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5 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2,814万股新股。公司向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2,814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44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395.5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96,603.8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验证,并于 2014 年3 月 25 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14]2-4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6,227.0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20.49万元。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97.73万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0.79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224.8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为921.2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7.3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2014年1-12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5,793.21万元,2014年1-12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043.09万元,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274.25万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161.11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20,067.4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204.1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95,740.5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利息、理财收益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公司于2015年0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4年05月0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35亿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滚动使用上述资金额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3月10日召开了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高桥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兴业银行长沙万家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溆浦均益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连同本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溆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为规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4年4月4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和子公司公司安徽安欣(涡阳)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青岛鹏欣雪龙牧业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的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5年04月15日、2015年5月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塈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通过全资子公司纽仕兰(上海)乳业有限公司以《安徽涡阳100万只肉羊养殖建设项目》中的10亿元募集资金来实施“收购安源乳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收购洛岑牧场”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或上海纽仕兰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补足。具体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二。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12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1-6月

      编制单位: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

      1、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109,000.00万元,在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等各项费用后,投资总额调整为105,603.86万元;

      2、上述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公司超额使用5,752.67万元,占项目总额的5.45%,超额部分均属于母公司专项账户上的理财收益或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