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51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筹划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自 2015 年6月 18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分别于2015年6月18日、2015年6月26日、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3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3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4)、《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7)、《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8)、《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49)、《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050)。
公司拟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公司战略转型及股东长远利益的项目,围绕“继续做大做好烟标主业、强力推进产品产业转型”的战略目标,结合互联网、物联网、中国制造2025的相关内容,将包装产品赋予智能特性并逐渐打造成互联网、物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力争实现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健增长。募投项目的具体细节仍在论证、落实阶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劲嘉股份,证券代码:002191)将于 2015 年 8 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复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