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张统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听取了《2015年上半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报告》,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服务费为1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为了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为业务创新提供有效资金支持,优化公司负债融资结构,保持公司财务杠杆的合理增速,公司拟通过发行次级债券的方式进一步筹集营运资金,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综合考虑债券到期和新增需求,本次发行的证券公司次级债券总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由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分期发行。
(二)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次级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期(含5年)的长期次级债和短期次级债,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的债券期限及品种由公司根据业务需求情况确定。
(三)发行方式及对象:按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发行次级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监管机构认可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每期债券投资者不超过200人。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发行次级债券利率依期限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支付方式由公司根据发行情况确定。
(五)展期和利率调整:本次发行的公司次级债券如需展期或进行利率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次级债券的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七)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公司次级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八)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为有效完成本次发行公司次级债券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公司次级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次级债券的相关事宜,并对公司次级债券的发行、偿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董事会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后,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所获授权转授权给公司经营管理层。
(九)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公司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公司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治理的完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提名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核准的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
1、候选人朱剑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候选人朱建根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相关事项的议案》
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委派、更换或推荐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董事、监事候选人,上述人选须依照子公司章程经有效选举或聘任后担任子公司董事、监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上半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朱剑先生简历
朱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出生,本科。现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1982年6月至1996年8月历任苏州市财政局办事员、科员、副科长、科长;1996年9月至2002年2月任苏州丝绸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2年3月至2008年6月 任苏州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08年7月至今任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朱建根先生简历
朱建根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6月出生,本科。现任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1983年8月至1993年8月任职于苏州市总工会财务科;1993年9月至1996年10月任苏州市财政局所属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6年11月至今历任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投资部职员、投资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占监事总数的100%,其中,监事会主席林峰因出差未能出席,委托唐烨监事出席并代为表决。与会监事一致推举监事唐烨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治理的完善,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袁维静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袁维静女士简历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3日
附:
袁维静女士简历
袁维静女士,中国国籍,1963年7月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国发集团董事、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苏州信托董事长、江苏银行监事、苏州国发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1981年10月至1994年3月在苏州市财政局任工交企财处科员。1994年3月至1996年11月在苏州财政局所属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苏州分公司任副总经理;1996年11月至1997年3月在苏州市财政局所属苏州市营财发展集团总公司任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2年3月在苏州市工业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02年3月至2004年6月在营财投资任副总经理、总经理、党支部书记。2004年7月起在国发集团历任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董事、党委委员。2014年9月起兼任苏州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9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8日
至201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 √ |
3 | 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 √ |
4 |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议案 | ||
5.00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应选董事(2)人 |
5.01 | 朱剑 | √ |
5.02 | 朱建根 | √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15年8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股东大会文件将于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1555 | 东吴证券 | 2015/8/21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信函上注明“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并附有效联系方式。
(二) 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9:00-11:30,13:00-17:00)
(三) 登记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娟 张弛
联系电话:(0512)62601555
传真号码:(0512)62938812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邮政编码:215021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代表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发行次级债券的议案 | |||
3 | 关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的议案 | |||
4 |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序号 | 累积投票议案 | |
5.00 | 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5.01 | 朱剑 | |
5.02 | 朱建根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投票数 |
4.01 | 例:陈×× | |
4.02 | 例:赵×× | |
4.03 | 例:蒋×× | |
…… | …… | |
4.06 | 例: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票数 | |||
方式一 | 方式二 | 方式三 | 方式… | ||
4.00 |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 - | - |
4.01 | 例:陈×× | 500 | 100 | 100 | |
4.02 | 例:赵×× | 0 | 100 | 50 | |
4.03 | 例:蒋×× | 0 | 100 | 200 | |
…… | …… | … | … | … | |
4.06 | 例:宋×× | 0 | 100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