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
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1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
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
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升我国生物基材料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201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09号),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虹彩”)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参与了《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申报,该项目已获批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
2015年4月,深圳虹彩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了《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近日,深圳虹彩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15】929号)。批复内容要点如下:
一、为提高深圳市生物制造产业化水平,根据深圳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原则同意深圳虹彩报来的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企业,整合相关技术、人才、资金、渠道、品牌等优质资源,推进完善生物基材料制品原材料供给、生物基材料制品生产加工、市场应用渠道及自主创新等能力建设,构建从技术研发、材料研制、产品生产到推广应用的完整示范应用链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实现替代应用约33250吨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
三、项目总投资为56000万元,已获批列入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实施方案(发改办高技【2014】2567号),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200万元。经深圳市政府批准,该项目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上半年(第一、二、三批)扶持计划(生物产业类),安排资助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其余资金由深圳虹彩自筹解决。
四、深圳虹彩须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合法、规范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按照本批复文件批准的项目建设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须于每月5日前报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遇到重大变动或调整情况应及时报告。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200万元及深圳市安排资助资金1500万元。待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公司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后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项目要求和投入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