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5—045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8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签订《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该协议在公司与有色集团已签订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有色集团的对归来庄公司及蓬莱矿业整体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承诺。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陈道江先生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5-046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东黄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5年8月12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集团”)签订《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之二》,该协议在公司与有色集团已签订的《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增加有色集团的对归来庄公司及蓬莱矿业整体于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的盈利预测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7 证券简称:山东黄金 编号:临2015-047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书面问询的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
1、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宜;
3、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2015年5月7日,本公司刊登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本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交易”)事宜的相关资料。针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8月7日,公司刊登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1424号)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及相关资料。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前述事项中,公司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已披露了《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和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公司确认,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申请资料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取得上述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草案)》中“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五节 风险因素”所披露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及风险因素提示。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