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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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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
    2015-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5-05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

    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备案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通知》(银发[2015]241号)。根据该通知,中国人民银行核定我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的最高余额为40亿元,有效期一年,公司可在有效期内自主发行短期融资券。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的通知》。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2人,其中董事孙晓峰由于出差委托董事刘树森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宋白由于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龙虹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常务副总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常务副总裁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常务副总裁候选人何俊岩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并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没有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何俊岩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董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副总裁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副总裁候选人的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副总裁候选人董晨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资格条件,并已经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亦没有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3)同意聘任董晨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3.《关于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7月1日新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基于审慎性原则及融资类业务的风险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2015年8月12日起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由变更前的“公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证券到期未获偿还部分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变更为“公司对融资类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维保比例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其中:融出资金业务按照2%。计提,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按照3%。计提,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按照5%。计提”。

    针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4.《关于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资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的业务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常务副总裁何俊岩先生、副总裁董晨先生简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何俊岩先生:1968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吉林省证券业协会副会长,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曾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何俊岩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董晨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华夏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中信建投证券研发部副总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机构销售交易部副总经理(行政负责人);中信建投证券机构业务部执行总经理(行政负责人);西南证券研发中心总经理;宏源证券研究所(机构客户部) 所长(总经理)。现任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研究咨询分公司总经理。

    董晨先生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未在本公司的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15-06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

    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2.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证监会7月1日新修订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基于审慎性原则及融资类业务的风险情况,公司决定变更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3.变更前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公司因向客户融出资金、证券到期未获偿还部分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4.变更后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

    公司对融资类业务的客户进行甄别和认定,对于有充分客观证据、可识别具体损失的融资类业务项目,根据客户状况和可能损失金额,分析交易对手的信用等级、偿债能力、抵押品流动状况、担保比例等因素,对资产进行单独减值测试,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融资类业务,根据融资类业务资产分类结合维保比例情况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融资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业务类型计提比例
    融出资金2%。
    约定购回3%。
    股票质押5%。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融资类业务坏账准备计提标准变更是为了提高公司防御风险的能力,保持公司融资类业务稳健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标准的变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以2015年6月30日融资类业务规模测算,预计将提取坏账准备5,145.93万元,导致公司2015年净利润减少3,859.45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体现了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