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2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
201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公司定于2015年8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00-16:00点举行201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将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neimenggu/)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网上集体接待日的人员有:副董事长张世潮、总经理赵建忠、董事会秘书李怀庆。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3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书面表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以现场及通讯方式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四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按照目前项目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评估认为,公司在2015年8月18日第三次延期届满之前仍无法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同意公司股票第四次延期复牌,延期时间为30日,即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9月18日继续停牌。董事会提请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宋卫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临2015-054)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8月28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联董事宋卫东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刊登的公告(临2015-055)。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4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11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18日、2015年3月25日、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1日、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7日、2015 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刊登了相关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根据2015年4月1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最晚将于2015年8月19日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复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初步方案为:拟募集约300亿元资金,用于对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标的公司”)进行增资,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经初步评估,标的公司增资前的估值约300亿元左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中介机构(包括保荐机构、律师、审计师、评估师等)已全面进场工作,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公司及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可行性研究等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标的公司的具体投资方案亦初步确定。
由于标的公司发展较快,根据目前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节奏,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投资标的公司之前,如不通过一定方式补充部分资本,标的公司的偿付能力将可能面临一定缺口,届时标的公司将不符合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因此,标的公司提出,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保持偿付能力的充足,拟就期间可能的补充资本需求确定一定的应对方案,目前标的公司和公司正就发行补充资本债券、公司先自筹资金对标的公司进行一定增资等方案进行论证,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预计需进行一定的调整,预计公司无法按照原定计划于2015年8月19日披露非公开发行预案并复牌。
鉴于标的公司和公司预计能较快确定针对未来可能的补充资本需求的应对方案,且目前各中介机构的相关工作已接近尾声,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也进行了多轮磋商,各方对此均较为配合,已在相当多的重要方面形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预计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将在2015年9月中旬最终确定。
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公司已于2015年8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四次延期复牌的议案》,经公司申请,上交所已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9日起继续停牌,并最迟不晚于2015年9月19日披露非公开发行方案并复牌。公司董事会已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91 证券简称:华资实业 公告编号:2015-055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8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8月28日 10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8月28日
至2015年8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四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8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2015—053号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四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包头草原糖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市实创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00191 | 华资实业 | 2015/8/21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及委托代理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3、登记地点: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一天。
2、公司联系地址: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014045
联系电话:(0472)6957548、6957240
传 真:(0472)4190473、4193504
联 系 人: 刘秀云
特此公告。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8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股票申请第四次延期复牌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