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1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力帆研究院大楼 11 楼会议室(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 16 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69,027,89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19 |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7人,董事陈巧凤、尹喜地、陈雪松及独立董事王巍、管欣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股) | 669,027,89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股) | 669,027,89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3、 议案名称: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含恢复表决权优先股) | 669,027,898 | 100.00 | 0 | 0.00 | 0 | 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增补选举陈卫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38,863,019 | 95.49 | 是 |
4.02 | 关于增补选举谭冲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38,863,017 | 95.49 | 是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01 | 关于增补选举徐世伟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38,863,019 | 95.49 | 是 |
5.02 | 关于选举陈煦江为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38,863,017 | 95.49 | 是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表决的议案中涉及关联交易的《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收购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无线绿洲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不涉及回避表决安排。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峰、项瑾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2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力帆股份”或“公司”)本次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15年8月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5名,实际参会董事1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讯方式召开的会议不涉及主持人及现场列席人员。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副董事长人数由1名增加至2名,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如下:
原条款: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修改为: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5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改后《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须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了《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陈卫董事为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卫为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卫副董事长职务自公司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履职,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牟刚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公司总裁尚游先生因身体原因,已向董事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同意选举牟刚先生为公司总裁,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意见:牟刚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请牟刚为公司总裁。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去关锋金常务副总裁、邓有成副总裁职务另有任用的议案》
同意免去关锋金常务副总裁、邓有成副总裁职务,其二人将在拟筹设技术顾问委员会任职。
独立董事意见:因公司另有任用,同意公司免去关锋金常务副总裁、邓有成副总裁职务,此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免去关锋金常务副总裁、邓有成副总裁职务另有任用的议案》无异议,同意免去关锋金常务副总裁、邓有成副总裁职务。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聘任副总裁杨波为常务副总裁、马可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请杨波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请马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意见:马可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聘请马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特此公告。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
1.新任总裁牟刚先生简历
牟刚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重庆瑞力士机械有限公司外贸部副经理,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还任重庆力帆实业(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2.新任副总裁马可先生简历
马可先生,中国国籍,出生于1984年7月,本科学历。2007年加入公司,先后任重庆力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区域经理、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总裁秘书、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还任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