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财富管理
  • 5:新闻·公司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评论
  • 9:研究·宏观
  • 10:研究·市场
  • 11:数据·图表
  • 12:科技
  • 13:股市行情
  • 14:市场数据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
  •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补充公告
  •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公告
  •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停牌进展公告
  •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
  •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厦门维康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网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下属企业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  
    2015年8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7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72版:信息披露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过户情况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补充公告
    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进展公告
    苏州东山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停牌进展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厦门维康智慧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办公地址、网址及投资者联系方式变更的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下属企业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
    2015-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5-064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9日就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部分发行对象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在证券交易市场购回应赠送股份不足部分及股份被质押一案,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司于同日收到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已于当日发布了《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15-040)。

      2015年7月21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首批股份赠与已经实施完成,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德瑞)、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地利)无法联系,宝德瑞目前持有公司的6,328,916股股份,山东地利持有公司的1,557,017股股份无法赠与给具有受偿权股东,同时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褚志邦持有的股份已被质押,其应赠与给具有受偿权股东的1,697,522股股份也无法实施赠与,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赠与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为维护投资者尤其是具有受偿权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加快剩余股份的赠与进度,公司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补偿股份首批股份赠与完成后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交了《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申请在2015年6月9日的诉讼案中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受理。

      二、申请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情况

      (一)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各方情况

      申请人: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5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虹,董事长。

      被申请人:褚志邦,男,汉族,1954年12月23日出生。

      住所地:山西省娄烦县娄烦镇北大街46号。

      被申请人(第一被告):山东地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甸柳新村三区一号燕翔大厦252室。

      法定代表人:赵赵,董事长。

      被申请人(第三被告):北京宝德瑞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甲12号万寿宾馆B座10号。

      法定代表人:刘振,执行董事。

      (二)追加当事人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加被申请人褚志邦作为第四被告参加诉讼。

      (三)增加诉讼请求事项

      1、请求判令第一被告山东地利将1,557,017股限售股过户。

      2、请求判令第三被告宝德瑞将6,328,916股限售股过户。

      3、请求判令第四被告褚志邦立即解除1,697,522限售股的质押并过户。

      (四)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山东地利等三被告即(2015)鲁商初字第48号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受理。

      与本案基于同样的协议及事实,被申请人褚志邦负有赠与股份的义务,褚志邦本次应补偿股份总数为1,697,522股,目前其持有2,019,359股,均为限售股,其中2,000,000股被质押,申请人及证券监管机构多次要求其解除质押并履行过户手续,但褚志邦至今拒绝履行。

      第一被告山东地利负有赠与股份的义务,其应补偿股份总数为2,094,186股,目前该公司持有1,557,017股,均为限售股;第三被告宝德瑞负有赠与股份的义务,其应补偿股份总数为8,512,386股,目前该公司持有6,328,916股,均为限售股。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办理赠与股份过户需提交相应公司的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但是申请人与上列两家公司目前已无法取得联系,因此申请人无法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办理股份过户所要求的法律文件。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一百三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特申请追加被申请人褚志邦为本案被告参加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特向法院申请增加前列诉讼请求,请求法院合并审理。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说明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为公司依据《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而对相关股东进行的诉讼,且尚未开庭审理,不涉及公司本期利润和后期利润,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六、备查文件

      《追加当事人及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