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以现场表决、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颜昌绪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审议《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议案》;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上市[2015]70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因工作疏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两栏数据时因遗漏合并抵减事项导致2012年-2014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数据存在错误。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数据更正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对公司2012-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存在影响,亦不会影响投资者关于公司财务数据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数据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否决,0票弃权。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 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四川华信会计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股票代码:002749 股票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2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审议《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3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监管问询函》(川证监上市[2015]70号),公司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发现公司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财务报表附注的“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披露的“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两栏数据时,因遗漏了母子公司内部交易形成的预付款项与预收款项期初与期末的变动应予以抵减,导致披露2012年-2014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数据存在错误。
2012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同时少抵减3,411.29万元;2013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同时少抵减137.83万元;2014年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与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两项同时少抵扣13,789.50万元。
2012年度至2014年度报表附注项目更正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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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会计报表附注披露数据更正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对公司2012-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存在影响,亦不会影响投资者关于公司的财务数据判断。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意见
(一)董事会说明
因工作疏忽,公司在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两栏数据时因遗漏合并抵减事项导致2012年-2014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数据存在错误。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数据更正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对公司2012-201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主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不存在影响,亦不会影响投资者关于公司财务数据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数据更正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加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意见及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提高了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处理。
四、华信会计事务所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专项说明
会计师认为,国光股份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仅是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因遗漏合并抵减事项导致2012年-2014年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数据存在的错误,不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亦不影响2012-2014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数据的判断。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报表附注更正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四川华信会计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的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报表附注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本次事件的教训,加强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管控,避免出现类似的错误。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