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2015-08-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15-04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
股票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大股东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锦集团”)日前收到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6月30日作出的“运中商初字第56-3号”《民事裁定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与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管理人、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于2015年6月29日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015787.03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股份,并以提供担保。该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冻结美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3015787.03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财产或股份。
美锦集团正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分行就此问题进行沟通,正在协商具体解决方案。同时,公司将积极敦促美锦集团尽快妥善处理上述事项,并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