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5-016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16号中区四座4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庞康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5-017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13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16号中区四座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监事会主席文志州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5-018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25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921,875,000元。在扣除相应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66,765,625.00元后,实收人民币1,855,109,375.00元,再扣除本次A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193,261.18元后,本次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916,113.82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28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3年12月28日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本公司子公司佛山市海天 (高明) 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高明海天”)“海天高明150万吨酱油调味品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634,929,967.23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634,929,967.23元。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4年3月24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400213号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14年3月24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0),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就上述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置换的募集资金1,634,929,967.23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3月7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升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5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子公司高明海天负责实施,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归属于本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和清晰,日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开支由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的自有资金投入,再定期根据相关规定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出相应资金;在本公司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出相应资金之前,相应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受《三方监管协议》的监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如上述本报告第二节所述的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置换完毕。此外,自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金额为人民币123,115,997.21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人民币30,235,842.01元,尚余人民币92,880,155.20元待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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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待转出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193,261.18元以及予以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待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634,929,967.23元。
注2: 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包含以下款项:
1) 待转出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193,261.18元;
2) 高明海天于2014年3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123,115,997.21元,本公司已转出人民币30,235,842.01元,尚余人民币92,880,155.20元待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升平支行2015年6月30日余额人民币325,161,369.99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人民币11,620,515.95元,以及前期已转为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理财产品到期后转回募集资金账户的本息合计人民币123,598,611.11元,该部分资金属于公司自有资金。上述转入的自有资金尚待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账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余额为零,银行销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
四、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8,045,964.44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634,929,967.23元,本报告第三节所述的高明海天本期已转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30,235,842.01元,以及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尚待转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金额人民币92,880,155.20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20,456,221.73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5年上半年不存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变更的情况。
十一、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15年8月13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附表:2015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四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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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项目资金投入计划按整年预测,预计项目截止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85,694.67万元,以此计算截止2015年6月30日的项目投入进度为95%,符合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