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43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08-14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二层夏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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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发电”或“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副董事长吴静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9人,陈进行董事、周刚董事、刘海峡董事、姜国华董事、董贺义董事、赵洁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张晓旭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周刚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1)2015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工商银行宣武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框架协议》。本公司于协议有效期内,委托工商银行宣武支行为放款代理向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为40 亿元的委托贷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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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5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与建设银行铁道支行签署了《委托贷款合同》。本公司于合同有效期内,同意委托建设银行铁道支行为放款代理向内蒙古大唐国际锡林浩特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0 亿元的委托贷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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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罗仲伟先生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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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熀松先生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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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姜付秀先生出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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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贺义先生卸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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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叶延生先生卸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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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洁女士卸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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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第1项《关于为部分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联系人参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份数合计4,260,977,414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46.95%,须于并已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普通决议案第1项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陶姗律师、李琳律师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中国法律和大唐发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5-044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国际”或“公司”)第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时30分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乙9号金融街威斯汀大酒店二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1名。陈进行董事、周刚董事、刘海峡董事、姜国华董事由于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分别授权胡绳木董事、吴静董事、关天罡董事、冯根福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吴静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其授权委托人举手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发布2015年中期业绩的说明》
1、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业绩公告内容(“2015年中期业绩”)。
2、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确认“2015年上半年主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董事及独立董事认为2015年上半年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梁永磐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
1、同意公司下述子公司根据过往董事会决议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用于置换存量担保贷款、置换内部委托贷款及偿还2015-2016年到期贷款。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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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本金金额分别不超过各项融资租赁本金额;
3、同意上述六家子公司、茅台建银(上海)租赁有限公司和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铁道专业支行(“建行铁道支行”)签署一系列合同,将租赁合同项下的主合同债权转让给建行铁道支行,本公司实际向建行铁道支行承担保证责任;
4、鉴于上述六家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同意将为本次融资租赁提供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上述相关合同签署后,公司将按规定另行发布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3票
1、同意公司与上海大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大唐租赁公司”)签署《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2、同意于协议有效期内上海大唐租赁公司向公司及所属单位提供(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每12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金融租赁及保理业务支持;
3、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上海大唐租赁公司为大唐国际的关联人士,故公司与上海大唐租赁公司签订《租赁、保理业务合作协议》,构成公司关联交易,根据上海交易所上市规则,关联董事陈进行、胡绳木、梁永磐已就本决议事项放弃表决;
4、董事 (包括独立董事)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乃属公司日常业务中按一般商务条款进行的交易;相关交易公平、合理及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5、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待上述《合作协议》签署后,公司将另行发布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
1、同意罗仲伟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贺义先生不再担任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2、同意姜付秀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委员,叶延生先生不再担任以上两个委员会委员;
3、同意刘熀松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赵洁女士不再担任以上两个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和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鉴于上述第二、三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适时发布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