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2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一、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有13,000万元额度的募集资金可以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经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在保证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别以10,000万元和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以下理财产品: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人民币“按期开放”
2、产品编码:CNYAQKF
3、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4、币种:人民币
5、投资范围:投资于在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和发行时发行人主体长期市场公开信用评级在AA-及以上评级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1 年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其中国债、央行票据、国开债、进出口行债券和农发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产品投资比例为0-60%;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投资比例为0-60%;同业拆放、债券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投资比例为10%-90%。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7、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2.1%
8、认购日期:2015年8月14日
9、收益起算日:2015年8月14日
10、期限:7天
11、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2、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产品名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82天期第24号。
2、产品代码:S74535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认购金额:3,000万元
5、产品期限:182天
6、挂钩的特定标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
7、约定年化收益率:4.6%
8、产品风险等级:低风险
9、产品募集资金用途:本产品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等。
10、资金来源: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1、产品起息日:2015年8月17日
12、产品到期日:2016年2月14日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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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
4、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1、证券名称:佳电股份
2、证券代码:000922
3、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2日、13日、1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公司通过电话问询、问询函等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管理层进行核实,核实情况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详见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2、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筹划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3、公司将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2015年度半年度报告》,半年度业绩情况与7月14日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不存在较大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审阅。
4、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5、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