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4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邮件及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10: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均以现场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田畴主持,本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严格执行了信息保密规定。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266,685,016.01元(含银行利息362,780.32元),均系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其中包括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65,619,106.71元置换公司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39,065.77元(含银行利息),专项账户于报告期内产生的支出均为募集资金余额的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扣除。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整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金莱特: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相关事宜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15-044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4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11:00分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人员均以现场形式出席。会议由监事杨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与本决议于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的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账户于上述期间并无发生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前期披露的相关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通过。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整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上的《金莱特: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18)。
三、备查文件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