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42 证券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5-047号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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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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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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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专注于石膏综合利用的研究和产品开发,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商品混凝土及外加剂等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和硫酸等硫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商品混凝土、膨胀剂、减水剂等新型环保建筑材料和硫酸等硫系列产品。报告期,受益于重庆及周边地区固定资产及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增长,拉动了公司主要产品商品混凝土、外加剂区域市场容量的持续增长,公司凭借资源、技术、品牌、协同发展等综合竞争优势,保持了综合领先地位。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031.71万元,同比增长4.05%,营业成本52,468.11万元,同比减少1.3%,净利润5,467.56万元,同比增长31.82%。得益于公司的资源及协同发展等综合优势,公司综合毛利率不断提升,盈利能力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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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截止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571,693.11 元为参考,溢价1,428,306.89 元,以自有资金1,100 万元收购其100%股权。双方于2015年6月14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约定标的公司自审计截止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即公司享有或承担,因此自2015年6月1日起将重庆圣志建材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潘先文
2015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5-045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15:00至2015年8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青峰红豆园大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潘先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96,881,2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278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96,881,2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2787%;通过网络通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0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7人,代表股份96,881,25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7.278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董毅律师和彭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参股重庆市春瑞医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关联股东潘先文、杨兴志、周廷娥、曹兴成、陈都、周廷建、周廷国、潘先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381,26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676,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2、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6,881,25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所获得的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董毅、彭东
3、结论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重庆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5-046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3:30分在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青峰红豆园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3日以书面和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7人,以通讯表决参会2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潘先文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圣江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重庆圣江混凝土有限公司,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子公司的筹建、设立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