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63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17日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64。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拟向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5-064。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吉林省分行申请2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同时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4-064。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担保公告临2014-064。
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事宜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9月2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会议室
4、会议议题 :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召开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65即中科英华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64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49,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18.81亿元,美金 1,113万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公司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拟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向光大银行昆山支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春中科拟向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申请1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敞口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3、《关于公司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24,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期限1年,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并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机器设备进行抵押。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介绍
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2590万美元,注册地址为江苏省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湖路699号,经营范围为:生产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2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4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16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5.07%。截至2015年3月31日,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3.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4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0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54 %。
2、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12月18日,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冷缩、热缩产品、高压电缆附件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安装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5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0.6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29 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9 %。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3.6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0.5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31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84.43%。
3、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15,031.2097万元,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法人代表王为钢。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9.2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7.4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2.86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3.96%。截至2015年3月31日,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67.6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8.0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67亿元人民币(未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2.55%。
4、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9亿元。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截至2014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3.0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0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5亿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72.54%。截至2015年3月31日,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37.1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9.1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0.05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为75.4%。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事项有关协议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公司自身的经营状况及资信状况良好,公司本次为上述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及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不存在较大风险。其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电子拟向中国银行青海省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余融资及担保事项属于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详见公司公告临2015-019、2015-029。
■
五、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4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8.81亿元人民币,1,113万美元(含本次担保),全部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占经审计的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的 104.5%,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55%。公司无逾期未归还的贷款。
六、上网公告附件
1、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中科英华 公告编号:2015- 065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日
至2015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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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有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所有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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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 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日期间的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6时。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北区航空街1666号。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北区航空街1666号中科英华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130102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传 真:0431-85161071 联 系 人: 陈 宏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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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110 股票简称:中科英华 编号:临2015-066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接到公司股东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书面通知,深圳市邦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权24,0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2.09%)全部质押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间为:2015年8月5日至2017年2月5日。并已于近日完成上述相关的质押手续。
特此公告。
中科英华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