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05-023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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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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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内的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负责人滕方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春丽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春丽 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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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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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及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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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2)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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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发展态势稳定,营业收入和利润水平继续保持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34.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9%;实现营业利润5,235.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76%;实现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3.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8.72%。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合计2,022.7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79%。
2、报告期内的收入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的主要产品热敏磁票和磁条产品收入稳定增长。热敏磁票产品实现收入9,462.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4%;磁条产品实现收入2,061.5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69%;公司的新产品防伪功能性膜材料和涂层材料实现销售181.83万元,成为公司收入的新增长点。
(2)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的构成
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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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300446 证券简称:乐凯新材 公告编号:2015-022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7日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为使广大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审阅。
特此公告。
保定乐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