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15-44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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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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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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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涉及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国电)之间的关联交易,中国国电作为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9,038,709,571股,不计入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玉凯 刘雷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确认并加盖公司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795 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15-45
债券代码:122151 债券简称:12国电01
债券代码:122152 债券简称:12国电02
债券代码:122166 债券简称:12国电04
债券代码:122324 债券简称:14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或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陈飞虎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田勇先生、高德步先生和肖湘宁先生为第七届新任独立董事。原独立董事王瑞祥先生、王晓齐先生和胡卫平先生的辞职申请生效,同时其在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一并辞去。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同意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1.选举田勇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2.选举高德步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3.选举肖湘宁先生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