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诉讼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 600822 编号:临2015-030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获法院受理,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393,677.15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
一、本次被起诉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二中院”寄达的《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2015)沪二中民六(商)初字第96、97、100、102-106号],上海市二中院已立案受理原告8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本公司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
二、诉讼的案件事实
2015年6月13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编号:临2015-014),上海证监局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原告共计8人(件)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上海市二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8人(件)案件索赔金额为人民币393,677.15元。
目前,上述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但尚未开始审理。本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 600822 编号:临2015-031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1日,本公司对所属无锡金属材料分公司(以下简称“物贸无锡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通金属”)和控股子公司上海物贸炉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以下简称“物贸炉料”),与山西省绛县明迈特有限公司和山西金石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明迈特”和“山西金石大”)签署的《购销合同》逾期未履行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公告编号:临2015-028)。对此情况,本公司高度重视并成立了工作小组,对公司铬矿业务进行了全面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对公司铬矿业务进行了梳理和评估。
经自查,除前期公告的到期未履行的合同之外,截止目前,本公司有关铬矿业务的《购销合同》分别涉及物贸无锡分公司和物贸炉料等二家企业,并且上述二家企业已按合同条款约定预付了大部分货款。具体事项如下:
一、 物贸无锡分公司与山西明迈特,物贸炉料与山西金石大已签订的尚
在合同期限内、待履行的合同情况
1、物贸无锡分公司与山西明迈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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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贸炉料与山西金石大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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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山西明迈特和山西金石大已存在逾期未履行合同的情况,本公司认为无锡分公司与山西明迈特、物贸炉料与山西金石大所签订的上述合同可能存在到期仍不能履行的情形,因此公司已经预付的大额款项可能存在无法全额收回而计提减值的风险。
二、 物贸炉料与其他供应商签订的尚在合同期限内、待履行的《购销合同》的情况
1、物贸炉料与天津大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恒大”)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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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物贸炉料与连云港金拓矿产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拓矿产”)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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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物贸无锡分公司与山西明迈特,物贸炉料与山西金石大、天津大恒、金拓矿产开展的铬矿购销业务,本公司已派专人跟踪进展,实时反馈情况。如上述合同发生到期未履行的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其他情况说明
物贸无锡分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与山西明迈特签订铬矿和铬铁《购销合同》后,本公司与山西明迈特协商,已由山西明迈特将其名下部分资产抵押(或质押)给本公司,并在山西绛县和上海工商部门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抵押(或质押)物品有:
1、矿热炉9台及相关设备(包括变电站、烧结车间、烧结生产线等),质押标的金额为人民币59,399.90万元。
2、铬铁2万吨、铬矿8.02万吨。
3、物贸炉料49%股权(物贸炉料由本公司持股51%、山西明迈特持股49%)。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