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42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南存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相关内容。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15年1-6月公司实现母公司的净利润878,726,261.01元,年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38,024,851.11元, 2015年5月向全体股东按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303,439,935.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3,311,177.12元;公司拟以现有股本1,314,906,3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十股分配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88,943,831.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1,924,367,346.12元结转下次分配。
(四)审议《关于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条件的议案》。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4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7.4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27.67亿元,满足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规定的业绩条件:“行权上一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以2009年净利润5.32亿元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1%,即8.57亿元;以2009年营业收入48.02亿元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61%,即77.33亿元。”
因此,股票期权与增值权激励对象符合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与增值权行权的业绩条件。董事王国荣因属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五)审议《关于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由于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余少龙等5人离职,已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该5人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525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174人,对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63.17万份。
根据《正泰电器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175人(含增值权激励对象1人)均考核合格,符合行权条件,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共计453.1475万份,增值权6.5万份。同意公司激励对象在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由公司择机安排集中行权。
董事王国荣因属于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回避本议案表决。
(六)审议《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已回避表决。
(七)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5年9月15日在公司住所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6月1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背景、原因
公司为国内低压电器行业龙头企业,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与净利润逐年稳步增长。
公司本次重组拟收购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太阳能电站及相关业务资产,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及资产规模,提升公司持续发展空间及抗风险能力,努力为广大投资者创造更多回报。
3、重组框架方案介绍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实际控制的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多方。
(2)交易方式
目前,相关重组方案正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方案初步构想如下:
1)正泰电器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相关业务资产,初步拟定为完成相关资产整合后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2)正泰电器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太阳能电站建设及偿还银行负债。
(3)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资产主要为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相关业务资产,初步拟定为完成相关资产整合后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但具体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正泰集团旗下的太阳能电站资产并网装机容量已超过1,200兆瓦,在建及拟建电站装机容量已超过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年销售量已接近1,000兆瓦,上述装机容量规模及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规模在国内同行业中均位居前列。
(二)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交易框架及细节进行了持续论证和协商,并于2015年8月14日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的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1)2015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1),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9日起停牌;
2)201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4),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5日起继续停牌;
3)2015年5月2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6),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停牌不超过1个月;
4)201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临2015-027);
5)2015年6月12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临2015-028);
6)2015年6月19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临2015-030);
7)2015年6月26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编号:临2015-031),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8)2015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32);
9)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34);
10)2015年7月17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36);
11)2015年7月2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临2015-037)及《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12)201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38);
13)2015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39),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14)201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40);
15)2015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编号:临2015-041)。
(三)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重组标的资产涉及的金额较大,同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还涉及到部分海外资产的收购,这些因素均导致确定本次重组最终方案的复杂性大大增加。有关各方仍需就标的资产的范围进行沟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需继续申请停牌。
(四)下一步推进重组工作的时间安排
后续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共同加快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
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重组工作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因交易对方涉及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南存辉、南存飞、朱信敏在本次董事会中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正泰电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正泰电器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正泰电器股票期权第三期可行权名单
■
■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43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炳池先生主持,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5年1-6月份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的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草案)》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规定,经对相关激励对象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余少龙等共5人离职,已不具备《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董事会取消该5人的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525万份股票期权,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为174人, 对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总数为963.17万份。
经对激励对象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正泰电器股票期权和增值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第三个行权期激励对象175人(含增值权激励对象1人)均考核合格,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公司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由公司择机安排集中行权。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44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现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6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3.98元,共计募集资金251,79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215.5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5,574.41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于2010年1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45,274.4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等共728万元从资本公积调整计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246,002.41万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47,027.02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6,766.26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260.7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799.35万元。
本公司201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8,277.5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566.61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5亿元,赎回理财产品7亿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7,710.97万元),2015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2.85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5,304.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107,332.87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7,971.7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302.20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公司于2010年2月3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上海诺雅克电气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诺雅克”)、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松江支行、国泰君安证券四方协商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和3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五、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使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566.61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07,332.87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第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2015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3笔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理财收益1,390,684.94元。
3、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第十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并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上半年,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合计377,109,683.1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零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相关情况
(一)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01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诺雅克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转为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基本实现此前的产能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对“诺雅克节能型控制及配电电器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时,将诺雅克项目节余募集资金20,260.76万元永久转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发展。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
201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其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认为:募投项目“年产6000万套智能电器建设项目”已基本实现产能目标,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扩大对资金的需求,同时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截止2015年4月27日的全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共计377,109,683.18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银行结算后的剩余利息一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至此,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七、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1877 证券简称:正泰电器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5日
至2015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5年8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具有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方式:股东亲自到本公司会议地点或传真方式办理。
3、登记时间:2015年9月14日(9:00至11:30,14:00至17:00)
4、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正泰工业园区正泰路1号科技楼9楼证券部
5、联系方式:0577-62877777-9353/9359 传真号码:0577-62763701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交通自理。
2、现场会议期间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877 股票简称:正泰电器 编号:临2015-046
债券代码:122086 债券简称:11正泰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1亿元获得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的股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电器”或“本公司”)出资人民币1.1亿元受让王建军先生持有的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控信息”或“目标公司”)10%的股权,共计1,100万股。
中控信息是中控科技集团的核心成员企业,系一家以“智慧城市”业务为核心,致力于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及建设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依托浙江大学科技人才的综合优势,获得并保有多项涉足国家重大项目所必备的顶级资质,业绩得到了业界的充分认可,在所涉足的智能交通、轨道交通、智慧水务、智能建筑、智慧医疗、公用工程等行业的系统集成项目中始终处于优势地位 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中控信息凭借深入透彻的行业理解力和丰富扎实的实施经验,为各领域客户提供前瞻性、个性化、高价值的全面综合解决方案,同时致力于自动化技术和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自主研发多个智能化、数字化软件产品,如国内领先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该系统一举打破了国外企业在该领域的垄断,并在2013年成为首个通过国家级软件测评并在项目中实际实施运用的轨道交通综合监控软件。目前,中控信息以“智能化的医食住行”为基础,致力于“e城市,易生活”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信息化解决方案的建设,基于物联网技术,在“融合智能监控与流程化业务管理的一体化平台架构”、“实时动态数据抽取和数据展现”、“行业/专业数据中心”等技术上都处于行业领先。
(二)交易的审议情况
根据本公司《分级授权制度》的相关规定,正泰投资的本次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本次资产收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3、注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六合路309号4幢2楼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章如峰
6、经营范围:智能建筑、计算机网络的设计、开发、系统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交通工程的通信、监控、收费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环境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系统集成、安装和技术服务,电子工程的设计、施工、能源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施工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除外)。
7、营业期限:1999年10月24日至2019年10月23日
本次股权变更前,中控信息的股东结构如下:
单位:元
■
三、 交易标的财务情况
中控信息公司近期的相关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元
■
四、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王建军先生同意将其持有的中控信息10%的股权(“标的股权”),共计1,100万股转让给正泰电器,正泰电器同意受让该标的股权,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1.1亿元(大写:壹亿壹仟万元)。双方确认,本款所述转让金额为正泰电器获得标的股权以及相应之所有权利和利益而应予支付的全部对价。
2、转让基准日后,包括转让股权应从目标公司取得的股利、分红,所对应的目标公司全部累计未分配利润以及其他一切附带权益或利益的一并转让,与此同时,王建军先生转让股权所对应的目标公司全部责任和义务也一并由正泰电器承接。
3、本次投资完成后,中控信息的股权结构变更如下:
单位:元
■
五、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浙大中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直致力于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智慧医疗、数字化水务等行业应用解决方案,是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系统集成服务与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本公司十分看好智慧城市建设领域的发展前景及其与本公司的战略协同性,是正泰打造智慧城市下的信息化与自动化产业集群的一次有益布局。本次收购中控信息的部分股权,公司希望以此为契机,以智能交通、智能建筑、智慧水务为战略支点,抓住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机遇,培育新的战略增长点,同时借助中控信息技术优势,推动工业生产制造向自动化、智能化、网络化方向升级,实现传统制造业向智能制造与服务业的转型升级,符合公司长期的发展愿景。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