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56 公司简称:广汇能源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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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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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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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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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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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质押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已累计质押其持有本公司股份1,260,35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股的24.14%。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发函征询其股份变动情况,相关回复如下:
广汇集团于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集团”)于2014年2月7日完成上次增持计划,至2014年8月8日增持期满6个月后,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流通股182,097,406股,非流通限售股2,175,371,812股,合计持有股份2,357,469,218股,占公司总股本5,221,424,684的45.15%。截至2015年一季度报告期末,广汇集团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化。
2015年4月23日至2015年5月22日,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用于收购北美油气资源,拟在条件具备后以合适方式注入上市公司。以上期间累计减持流通股份142,097,406股,占总股本2.72%,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十三号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规定的披露标准。
2015年6月3日,控股股东广汇集团所持本公司股票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本次限售股上市数量为2,175,371,812股(其中:股改限售股为2,103,146,812 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为 72,225,000 股)。
限售股解禁上市全流通后,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5年6月12日至6月18日期间减持股份15,950,000股,占总股本的0.31%,未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披露标准。6月18日后,广汇集团未减持公司股份。以上减持共计158,047,406股,占总股本的3.03%。减持后广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2,248,122,333股,持股比例为43.06%。
2015年7月10日,广汇集团通过上市公司发布公告,鉴于近期资本市场波动幅度较大,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强烈信心,广汇集团计划以自筹资金于未来6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以自身或一致行动人名义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和规则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35,000万元人民币(含35,000万元人民币)。
2015年8月6日广汇集团完成首次增持。截至报告日,广汇集团增持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旧复杂低迷,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国内经济虽然总体平稳,但工业生产起色不大,增长速度稍有回落。公司按照年初的经营计划,直面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市场竞争态势,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排难而进,始终坚持“精益求精抓管理,精打细算降成本”的经营方针,深入贯彻“管理最优化,效益最大化”的经营理念,稳经营、争效益,切实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和整体抗风险能力,努力推进年度经营管理各项工作。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87,562,612.35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677,957.34 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6.90%;主要原因为2015年上半年受国际原油价格断崖式下跌影响,整体能源产品市场价格仍处于历史低位。虽然公司上半年甲醇、煤化工副产品、LNG等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增长,但市场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煤炭因哈密兰炭厂开工减少原因,生产量与地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
各经营板块上半年生产销售情况如下:
1.煤化工项目
2015年上半年,在持续低迷的大宗化工产品市场环境下,哈密新能源工厂通过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技改、有效降低成本,实现精益化管理。自2014年哈密新能源工厂实施技改以来,产品产量有明显提升,2015年上半年,哈密新能源工厂组织实施多项技术改造项目,有效降低了能耗指标和生产成本,为装置稳定运行奠定了扎实的基础,1-6月气化炉平均保持9-10台运行。各类产品均达到持续稳定生产状态,产品生产量明显提升。
同时,化工销售公司通过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和化工市场走势的研判,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加大优势客户的开发力度,制定灵活的营销策略,适时调整市场布局,做好产销平衡衔接。上半年各类产品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大幅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甲醇销量增长45.68%;LNG销量增长92.36%;副产品销量增长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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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气业务
因国际油价持续低位运行,2015年上半年液化天然气市场整体表现十分低迷,面对不利的市场环境,公司天然气板块有效稳定生产,全力保障运输,积极拓展市场,为寻求天然气领域新的市场空间与利润空间,公司调整天然气终端市场开发思路,致力于从专注于天然气加工生产的供应商,转变为天然气贸易商。在一系列切实可行、与市场发展相吻合的策略推动下,天然气板块基本完成了年初计划任务。
上半年,为促进天然气板块战略定位转型的有效落实,公司天然气板块付诸于以下具体行动:
(1)积极拓展管道气未覆盖区域市场,扩大外购气源业务和海气贸易。公司成功实现海外采购英国石油公司(BP)出品的装载量6.5万吨的LNG,同时为了启东项目建成后的销售,公司提前布局下游市场,加大国内气源工厂的采购和销售力度,报告期内,公司外购气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增长比例达到472.27%。
(2)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就油(气)终端业务展开合作。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分别在阿勒泰、塔城、博州等三个区域,共同合作开展13座站点的资产租赁业务合作;同时,与中石油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就制订天然气销售网络建设计划规划、合作建设加气站及拓展甲醇终端销售业务展开战略合作。以上合作将有利于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资本及地缘优势,促进合作双方共同发展,有力推动公司天然气业务发展与战略布局。(详见2015-050、051号公告)
(3)抓紧国内LNG市场竞争整合机遇期,加大并购项目力度。天然气公司收购山东西能全资子公司青岛西能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60%的股权,今后双方将以青岛西能为运营平台,在山东省继续投资建设运营LNG、L-CNG加气站48座(含已建成及取得手续的加气站),共同在山东市场大力开发民用、车用、工业用等天然气广泛应用领域,通过挖潜、论证、洽商工作扩大终端市场规模。(详见2015-052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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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LNG加注站完成立项22座,2014年结转在建13座,新开工建设6座,新投入运营站点7座,新增民用接驳供应居民户数3.48万户。
3.煤炭业务
2015年上半年,在煤炭需求放缓、国际能源价格下降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下,国内煤炭经济运行形势急转直下,产销量下降,库存居高不下,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受原油价格低位震荡影响,煤焦油市场价格延续低位运行,导致淖毛湖和瓜州地区周边兰炭厂开工经济性不足,开工率较低。受市场环境影响,上半年公司煤炭板块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
2015年5月,煤矿地面生产系统载重试车运行成功,有效解决了煤矿煤炭运输费用高、速度慢的难题,实现了煤炭加工的自动化和集中化控制、煤矿生产系统和铁路快装系统的有机联动,大大提高了煤炭生产能力,为实现增盈增效打下了坚实基础。但受煤炭需求疲软影响,为实现产销平衡,公司煤炭生产实施“以销定产”策略,上半年生产量随销量整体下跌。为改观地销对整体销售的影响,煤炭板块适时调整销售结构,积极展开与疆外大型用煤企业的合作,促使铁销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涨幅达7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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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石油业务
石油公司按照 “全力确保天然气稳产,加快二叠系石油勘探评价;加强管理完善内部管理流程和体系,全面实现精益管理”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2015年上半年工作任务。
(1)勘探、评价工作进展情况:
①S-304井完成第一层压裂工作,并获得工业油气流,二叠系油气勘探取得重要进展。
②经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家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了萨拉布雷克油田(中萨拉布雷克隆起)二叠纪沉积层油藏石油和天然气初始地质和开采储量数量。萨拉布雷克油田是连续的大型地质构造隆起,分为东西两段。本次储量确认范围仅为萨拉布雷克隆起西段,与2014年以前确认的同区块储量数据相比有较大幅度增长;萨拉布雷克隆起东段的油气储量,TBM公司目前正在继续加大勘探力度,开展地质勘探及岩相分析工作,待取得相应成果后,再行上报确认。(详见2015-057号公告)
(2)油气生产情况:
2015年1月1日-6月30日斋桑气田生产天然气1.95亿立方米,目前在产气井11口,自投产累计生产天然气8.22亿立方米。
5.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正式受理
为有效提升公司竞争优势,优化财务结构,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公司积极开展资本运作,分别于2015年6月8日、2015年6月25日召开董事会第六届第十次会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分别用于投资建设哈萨克斯坦LNG清洁能源一体化项目、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及偿还上市公司有息负债。(详见2015-033、040号公告)
2015年8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328号),就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2015-053号公告)
6.利润分配
经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15年7月16日以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分配现金红利 261,071,234.2 元(含税)。2014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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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8,973,403.47元,减少比例为5.84%,主要原因系受能源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影响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7,095,107.55元,减少比例为5.18%,主要原因系本期哈密新能源工厂产品产销量大幅提升、单位成本降低影响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946,835.17元,增加比例为42.23%,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部分项目投入运营后相关的职工薪酬、折旧、运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2,967,675.12元,增加比例为16.24%,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油田勘探费及税费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982,882.21元,增加比例55.81%,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融资增加的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36,405,119.87元,增加比例为88.68%,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75,763,763.37元,减少比例为25.71%,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投资项目的支出增加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16,472,914.58元,减少比例为24.07%,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了66.90%,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为:
①经常性损益项目本期合计20,177.69万元,较上年同期79,356.43万元减少了59,178.74万元,降幅74.57%。主要系上年同期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广汇石油收购哈萨克斯坦TBM公司3%股权后分步实现控制权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影响。
②由于受国际原油价格断崖式下跌影响,整体能源产品市场价格仍处于历史低位,虽然公司上半年甲醇、煤化工副产品、LNG等主要产品的产、销量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大幅增长,但市场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报告期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490.11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23,013.80万元,降幅52.90%。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①哈密1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梯级利用项目
报告期内,该项目完成《项目选址意见》、《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节能评估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他项目手续按计划正在审批办理之中。项目辅助建设工作及试产筹备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②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项目
铁路项目施工正在按计划顺利推进,截至报告日,房建建设工程已全部完成,铺架施工工程、土建附属工程、外电施工工程均已进入收尾阶段。
③新疆广汇准东喀木斯特40亿方/年煤制天然气项目
煤制天然气项目:项目各项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报告期内已分别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国家层面的同意批复,《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已通过水利部专家组的评审。
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煤矿:截至报告日,年产1200万吨阿拉安道南矿井煤矿项目已取得《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和《节能评估报告》国家层面的同意批复。
煤制天然气项目配套供水工程:上半年供水工程紧紧围绕各泵站单、双机组调试和全负荷运行调试工作,截止目前,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向供水工程尾部调蓄水池的输水任务。
④宁夏中卫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
LNG转运分销基地工程已经完成了《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证》、《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等相关手续的办理,项目施工正在按计划推进。
⑤江苏南通港吕四港区LNG分销转运站工程
报告期内,该项目办理完成《LNG码头水工部分施工图准予港口行政许可决定书》、《码头水工部分开工备案》、《2台5万立方米储罐工程施工许可证》、《水域消防审查意见》等设计审批及开工许可手续。项目施工按计划推进,截至报告日,已完成码头引桥工程打桩789根,墩台浇筑34个,预制箱梁99榀; 2台5万立方米LNG储罐基础完工,安装已完成外罐底板铺设和顶板吊装;综合办公楼竣工并经过验收。
与壳牌合作进展:2015年8月12日,公司与壳牌(中国)有限公司就液化天然气进口、接收站使用及下游销售一体化合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商议在满足前置条件的前提下,设立一家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资企业从壳牌关联公司购买液化天然气,利用启东接收站设施销售其采购的液化天然气。同日,公司与壳牌的关联公司签订了《液化天然气购销协议纲要》,双方约定:壳牌关联公司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价格公式在每个合同年度向合资公司长期出售液化天然气。
⑥宏汇煤炭分级提质梯级利用项目
该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中,截止报告日,已取得《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地震影响评价报告》、《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评价报告》、《建设用地地界勘察报告》、《土地集约节约评价报告》、《土地预审报告》等相关部门的评审意见与批复。项目铁路运输及原料翻卸系统工程、高压变配电系统工程、干馏系统工程、煤气净化装置、制氢装置、煤焦油精制装置等工程施工均按计划有序推进。
⑦中化煤炭分级提质梯级利用的核心关键技术开发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化工设计院经友好协商展开合作,三方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开发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核心关键技术。该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召开创立大会及董事会第一届第一次会议,目前正在有序开展工商手续办理及其他项目前期工作。
该项目属于新型技术合作开发类别,拟通过三方共同开发煤分级提质的核心关键技术,建设规模化生产装置,研发成功后形成的产业链及产品符合国家鼓励性政策,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很重要的支撑作用。(详见2015-023号公告)
3.3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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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天然气:主要系本期哈密新能源的LNG产量增加致单位成本降低,毛利率增加。
(2)煤炭:主要系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哈密地区兰炭厂开工减少,煤炭地销销量大幅减少,单位成本增加所致。
(3)煤化工:主要受能源市场影响,煤化工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致本期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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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华北地区、中南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本期煤化工产品及天然气产品的销售增加所致;东北地区收入减少系天然气销售减少所致;西南地区收入减少,系天然气和煤炭销售减少所致。
3.4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详见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第五节董事会报告中核心竞争力分析部分。
3.5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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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3.7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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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己经公司2015年6月8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第十次会议、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 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 5,221,424,6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分配现金红利 261,071,234.2 元(含税)。2014 年度本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7月15日、除息日为2015年7月16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7月16日。(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6月9日、6月26日、7月9日、7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2015-033、040、045、049号公告)
2.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9 其他
2015年5月26日,公司鉴于近期市场利率下行趋势,考虑发行优先股相对其他融资工具成本偏高,经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实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事项。相关募投项目资金,公司将在综合考虑内部资金需求、外部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采取其他融资方式予以满足。(详见2015-028号公告)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未发生变化。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17家,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7家,减少0家。本期无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节 财务报告三、公司基本情况: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宋东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59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5年8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应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到会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韩士发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吴晓蕾通过电话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东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2015年度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同意公司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标准为人民币360万元,其中:201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240万元人民币、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20万元。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范围变更情况对审计费用进行调整。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5-060号《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15-060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1日16点00分
召开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1日
至2015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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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1-2项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董事会第六届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第3项议案已经2014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监事会第六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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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有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上海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上海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 2015年9月6日、7日北京时间10:00-18:00;
4、登记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5、股东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15年9月7日18:00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6楼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倪娟
电话:0991-3759961,0991-3762327
传真:0991-8637008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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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