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债券代码:122143 债券简称:12亿利01
债券代码:122159 债券简称:12亿利02
债券代码:122332 债券简称:14亿利01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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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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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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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2015年6月23日,公司发布股份解质公告,截至6月23日,截至目前,亿利资源集团持有公司累计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41,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61%,其中通过国泰君安鄂尔多斯营业部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89,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6%),其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中国宏观经济下行,传统行业竞争加剧,煤炭、化工市场整体需求依旧疲软,供求矛盾突出,销售价格持续下滑,公司传统业务煤炭、氯碱等行业的经营压力增大。公司紧紧跟随国家能源结构调整步伐,继续深化战略转型。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速微煤雾化项目的推广和落地、签署智慧能源BO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设立投资子公司和参股投资管理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等举措,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向“聚焦产融网一体化的清洁高效热能投资和运营”方向转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7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7.19%,主要是公司为聚焦清洁能源业务,提升产业转型的质量和效率,去年同期剥离医药流通企业股权所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00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1.87%,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出售医药流通企业股权产生较大的投资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28.86%。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具体如下:
1、强化存量资产经营,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煤炭、PVC市场继续萎缩,销售价格持续下降。面对恶劣的市场环境,公司下属企业认真编制并落实降本增效方案,积极进行内部挖潜,强化资金集中管理,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其中,东博煤炭通过加强费用管控,改革煤场机械使用方法,争取政策支持等方式节约各项费用850万元;亿利化学公司确定了降低采购成本、严控单耗指标、缩减管理费用、提高销售收入的闭环式控制方案,实现了各项重点指标的有效管控,上半年节约成本费用2362万元,降本增效成效显著;达拉特分公司坚持技术创新,完成一期白灰成球、风机节能改造、自动化出炉装置改造等项目,提高了材料利用率,节约了电力、人力,荣获全国2014年度“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荣誉称号。
2、抢抓市场机遇,微煤雾化发展迅速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抓住了燃煤锅炉改造契机,深入供热供汽市场,洁能科技先后与江西奉新县人民政府、山东省淄川区人民政府、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政府、山东济宁市食品工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等签订了集中供热(汽)投资协议并陆续开工建设;洁能科技以股权转让和增资方式受让并持有江苏三明新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目前已运行项目3个,开工在建项目7个,已签约待开工项目6个,储备项目70个,公司转型顺利开展。
3、智慧能源境外落地,助力战略转型
报告期内,北京亿利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泰国企业泰倍佳企业有限公司签署了《立盛橡胶工业园智慧能源BOO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智慧能源充分利用立盛橡胶工业园当地的天然气、太阳能、生物质能、工业余能等能源和资源,因地制宜地投资、建设并运营区域能源互联网,为园区提供整体能源解决方案。这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在境外投资开发的第一个项目,标志着公司在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得到了园区开发商和国际客户的认可,是公司在智慧能源规划领域的实质性进展,是公司推进清洁能源高效运营商战略定位的重要举措。
4、洁能投资搭建平台,整合优质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出资5,000万元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洁能投资、出资200万元与上海娄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太仓利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建立投资平台,着力开展资本市场运作,加快公司在清洁能源业务领域的产业布局,实现公司对优质资源的快速整合。
5、增资参股财务公司,提高稳定收益
报告期内,参股子公司亿利财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本次增资40,000万元,持股比例由30%变更为27.5%,有利于增加本公司获得稳定的投资收益。
6、授予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15年2月4日,并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7、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提升竞争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停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微煤雾化热力项目和收购光热项目,公司将与各中介配合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若公司董事会在 2015年9月13日前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提前复牌。截至报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仍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
8、控股股东履行承诺,完成盈利补偿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文彪先生出具的承诺函(参见公司2013-011号公告),其中就东博煤炭资产评估利润预测数与未来实际经营结果的差异作承诺。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东博煤炭2014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7,639.19万元,未达到采矿评估报告中的预测值,差额为6,828.23万元。2015年4月27日,公司已全额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关于东博煤炭2014年度利润预测数的补偿款6,828.23万元。本次补偿款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资本公积项目,对2014年度及2015年度损益无影响。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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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47.19%,主要系上年同期剥离医药流通公司股权,医药流通收入下降。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下降51.69%,主要系上年同期剥离医药流通公司股权,医药流通成本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1.98%,主要系上年同期剥离医药流通公司股权,医药流通相关费用下降。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6.11%,主要系上年同期剥离医药流通公司股权,医药流通相关费用下降。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3.44%,主要系贷款利率下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2.73%,基本持平。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424.43%,主要是本期对财务公司增资及并购三明新能源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69.63%,主要是本期发行10亿元公司债。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研发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60.14%,主要是本公司本年加大研发投入
3.1.1.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1日、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和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微煤雾化热力项目和收购光热项目,微煤雾化热力项目涉及河北、山东等多个省市。公司将全面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若公司董事会在 2015年9月13日前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提前复牌。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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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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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5月30日、6月6日、6月13日、6月20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1日、7月18日、7月25日、8月1日、8月8日和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相关停牌及进展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投资微煤雾化热力项目和收购光热项目。公司将加快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尽快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方案。若公司董事会在 2015年9月13日前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提前复牌。
3.1.4投资状况分析
3.1.4.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期末的余额为465,107.97万元,较期初增加36,471.43万元,增加8.51%。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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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期末香港亿利持有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毅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股份代码:01396)4,651万股,公允价值按2015年6月30日市价 1.35港币/股确认。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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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财务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出资15,0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出资20,000万元,持有其40%的股份;内蒙古金威路桥有限公司(原名为“鄂尔多斯市金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威路桥”)出资15,000万元,持有其30%的股份。
为了增强风险抵抗能力和金融服务能力,满足业务发展需求,亿利财务公司增资150,0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0,000万元,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增资110,000万元,金威路桥由于其业务发展规划放弃本次增资。增资后,亿利财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00,000万元,公司、亿利资源集团以及金威路桥的持股比例将分别变更为27.5%、65%和7.5%。
3.1.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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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5年2月4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编号为“2015年亿利财委贷借子第002号”和 “2015年亿利财委贷借字第006号”的两笔《委托贷款合同》,金额分别为10,800万元和15,000万元,本次公司通过亿利财务公司向洁能科技提供合计25,800万元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均自2015年2月4日至2016年2月4日止,贷款利率为8%,贷款期限均为一年。公司本次向洁能科技提供的两笔委托贷款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于2015年2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亿利财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洁能科技提供两笔委托贷款,合计25,800万元。为大力支持微煤雾化项目的发展,亿利财务公司针对上述两笔委托贷款不收取手续费,因此不属于关联交易。上述两笔委托贷款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3.1.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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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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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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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1) 经2013年11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先后投资渤海银行[S13253]号、[S14039]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2013年11月21日至2014年9月12日,取得相关收益4,584.11万元。经2014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终止乌拉山煤炭集配物流项目,相关募集资金100,000万元全部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公司已于2014年9月13日公告了募投项目变更的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备查资料。
2)项目变更主要原因
本公司原计划在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的乌拉山地区包兰铁路线西南侧建设具备2,000 万吨/年的煤炭数字化存集配能力、1,000万吨/年的选煤能力的煤炭集配物流项目,但由于:
① 2013年以来,宏观经济下滑,电力、钢材、建材等行业增速放缓,煤炭市场需求大幅减少,同时,国际煤炭价格维持低位,煤炭进口量大幅增加,导致国内煤炭销售价格大幅下降,煤炭行业利润水平受到较大影响;
② 随着国家节能减排措施的不断深入,能源产业变革对煤炭行业的冲击难以避免;
③ 目前,乌拉山地区已建成三条铁路,解决了大部分物流需求,削弱了该项目的地理优势,获利空间进一步受到压缩。
因此,董事会及管理层认为该项目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环境,应及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同时,由于在短期内难以寻找合适的新募投项目,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银行贷款。
3.1.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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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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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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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2.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以2014年末总股本2,089,589,50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79,404,401元(含税)。2015年7月28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
3.2.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分配。
3.3其他披露事项
3.3.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为了能提供更真实、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部分会计估计进行了变更。
2015年1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会计估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提交2015年1月30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上市初期,本公司固定资产-机器设备主要为硫化碱生产设备,由于硫化碱腐蚀性较高,相关生产设备消耗较快,机器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5至15年。随着本公司业务转型、规模扩大及产业技术提高,从2004年后新建的PVC化工等项目大部分采用不锈钢、衬里及中高端进口设备,相关设备设计余量大、耐消耗,使用寿命较长,预计使用年限在30年以上。由于本公司主要机器设备的使用年限已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参考以前年度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经验,为真实反映固定资产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的期间及每期实际的资产消耗,使相关财务信息更客观真实的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进行复核,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将部分电石和氯碱化工行业相关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进行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为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由5-15年变更为5-30年。
3、 会计估计变更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自2015年1月1日起,本公司对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采用上述变更后的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对2015 年度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由于无法准确预计2015年度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金额,本公司基于2014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金额及结构,进行了初步测算,预计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增加201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约1.5 亿元。
4、 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2012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126,992,311.99元,净利润95,244,233.99元,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95,244,233.99元。
2013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150,603,597.90元,净利润112,952,698.43元,累计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208,196,932.42元。
2014年度,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则增加公司当年度利润总额153,666,022.01元,净利润115,249,516.51元,累计增加年末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均为323,446,448.93元。
4.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集团本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内蒙古亿利塑业有限责任公司(“亿利塑业”)、鄂尔多斯市亿利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亿利煤炭”)、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亿兆华盛”)、北京亿德盛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亿德盛源”)、鄂尔多斯市亿洲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亿洲化工”)、乌兰察布市亿利能源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乌兰煤炭”)、杭锦旗亿盛源合成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亿盛源”)、亿利(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香港亿利”)、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亿利化学”)、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包头中药”)、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东博煤炭”)、内蒙古库伦蒙药厂(“库伦蒙药”)、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金山恒泰”)、乌拉特前旗金威煤炭运销有限公司(“金威运销”)、亿利洁能科技有限公司(“洁能科技”)、北京亿利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智慧能源”)、鄂尔多斯市亿利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亿利中药饮片”)、杭锦旗亿泽合成材料有限公司(“亿泽材料”)和亿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亿利国贸”)、亿利洁能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洁能投资”)等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通过亿利煤炭控制的子公司(即孙公司)包括天津亿利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天津亿利”);通过亿利洁能控制的子公司(即孙公司)包括亿利洁能科技(沂水)有限公司(“洁能沂水”)、亿利洁能科技(广饶)有限公司(“洁能广饶”)、亿利洁能科技(利津)有限公司(“洁能利津”)、亿利洁能科技(宿迁)有限公司(“洁能宿迁”)、亿利洁能科技(常熟)有限公司(“洁能常熟”)、亿利洁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洁能江西”)、亿利洁能科技(金乡)有限公司(“洁能金乡”)。 本集团本年度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括新设立的洁能投资、洁能常熟、洁能江西和洁能金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洁能宿迁。 本集团合并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
董事长:田继生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