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33 证券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2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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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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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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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抓住新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依靠技术研发优势,加速拓展新行业、新市场,探索并推进业务模式转型。
(1)通过技术创新和安装服务,赋予VISION、三瑞自有品牌新内涵,并同时结合公司高端的铅碳、磷酸铁锂、纯铅、高温等新技术产品只做自有品牌策略,逐步提升品牌知名度;
(2)增加自有营销网络建设,新增印度自有营销网络和国内多个地区办事处,不断强化国际市场的地位,和拓展国内市场,做强UPS市场,做大电信市场,做好新能源市场,尤其电动汽车市场,已和国内多个电动汽车生产商达成供货意向,并送样检测。
(3)继续促进磷酸铁锂、三元锂离子电池、石墨烯电池、铝离子电池、纯铅电池、高温电池、铅碳电池、深循环电池、混合电池和新能源电池的研发和营销力度,将其打造成为公司未来的核心战略产品。2015上半年已经获取了部分核心产品专利和技术并已公告;
(4)提供电池服务的解决方案,2015年上半年已经推出选型软件、远程监控、GPS跟踪产品,并推进电池回收和其他一站式服务等增值服务项目进行,以端到端的服务模式,全方位提升客户满意度并促进销售增长;2015年上半年通过服务销售超过1000万元。
(5)贯彻产地多元化战略,继续打造深圳、越南、湖北三大生产基地,推进湖北募投项目落地湖北雄韬,另外考虑到2016年1月1日开始国内征税铅酸蓄电池消费税,会消弱国内蓄电池的国际竞争力,公司加大越南投入继续扩大越南生产基地建设。同时公司加大提高锂离子电池,特别是动力锂离子电池产能,以适应国内新能源电动大巴动力锂电需求。
(6)管理目标:引入外部咨询机构,结合TQM、干部管理体系和卓越绩效的成功案例,逐步开展战略规划、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和研发管理等咨询项目,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巩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2015年上半年公司启动TS16949认证,为公司进入汽车领域做好全面准备;同时,研发系统启动PLM项目上线咨询及公司核心干部参与公司外部PMP培训考试,为公司项目型研发做好平台和知识准备。
(7) 兼并重组:公司将加强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蓄电池产业,特别是锂离子电池新能源产业,公司将积极利用资本市场的有利平台,抓住蓄电池产业发展的良好机遇,加强产业并购。2015年上半年公司成立了投资部,并招聘了相关人员,同时考察调研了多个目标,为将来兼并重组进行前期的一些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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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8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 2015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年8月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2,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06,000,000股。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股本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59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3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柳茂胜先生主持,此次会议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审议。
经过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份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02,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06,000,000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一致选举廖英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7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5:00至2015年9月7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华农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8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28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被委托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5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部;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5年8月31日16: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证券部,邮编:518120,信函请注明“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3。
2、投票简称:雄韬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个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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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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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请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核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核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以使用;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果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雄韬股份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帐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的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宏 肖杨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yangjian@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滨海二路一号雄韬科技园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518120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愿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1-3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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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参会回执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致: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9月7日举行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5年8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传回公司;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股票代码: 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6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份总数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02,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06,000,000股。
公司本次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 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说明
在该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严格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年8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 2015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5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015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15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2015年半年度担保总额为15537.46万元,占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111,772.37万元的13.90%,全部为对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该担保事项已经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对外担保,没有发生违反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2015年半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良好执行,除上述已披露的担保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
二、关于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截止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102,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306,000,000股。
我们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之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1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其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史鹏飞________________
魏天慧________________
王忠年________________
2015年8月16日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89号核准,公司于 2014年11月24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4,744.00万元,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发行费用后,将余款人民币41,444.00万元于2014年11月27日汇入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验资专户1750293898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开设的验资专户338130100100039889。
另外扣除公司累计发生的承销及保荐费35,000,000.00元和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654,720.87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785,279.13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勤信验字[2014]第1044号验资报告。
2、截止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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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于2014年12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履行。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为各个募集资金项目分别设立了专户,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款余额共计为人民币39,330.26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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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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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使用情况汇总表中各项目直接相加的汇总数与合计数在尾数上有差异,这种差异是以万元为单位且四舍五入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