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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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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35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计皓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15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2、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提名丁国琪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丁国琪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将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补选董事的议案。

      3、关联董事邵建平和马余豪回避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详情请见刊登于2015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com.cn的《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

      4、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5年9月9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登载于2015年8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丁国琪:男,1962年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松阳县人民银行行长、丽水市人民银行纪委书记、丽水市浦发银行行长。2011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总裁。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乃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白浪的妹妹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6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忠瑞主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37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简介

      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理想金融”)为增强资金实力,快速提升其业务发展能力和竞争力,拟将现有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亿元人民币。公司目前持有前海理想金融200万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10%。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公司决定向前海理想金融同比例增资800万元。

      2、关联关系

      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是前海理想金融的股东之一,同时又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文玮控制的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占其注册资本的40%)之一,因此,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的关联法人,此次同比例增资的行为属于与关联人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除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以外,前海理想金融其他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表决情况

      该项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邵建平先生和马余豪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已出具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本次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关联方名称: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玮

      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688号潮人汇大厦5楼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有效期至2016年3月26日)。一般经营项目:金属材料、燃料油(不含成品油及危化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五金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水暖器材、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百货、计算机、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办公用品、建筑材料、仪器仪表、钢材、橡胶制品、塑料制品、家用电器、家具、木制品、珠宝首饰、矿产品(除专控)的销售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王文玮持有浙江科浪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三、前海理想金融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化武

      3、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1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37日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信息咨询(以上均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7、前海控股股权结构如下:

      ■

      截至2015年6月30日,前海理想金融总资产为2,152.30万元,净资产为613.45万元。2015年1月-6月亏损1,419.32万元。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外投资8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自有资金,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披露日,除初始投资200万元及本次增资的800万元,公司与该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此项关联交易,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表示赞成,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资的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是为了增强参股子公司的资金实力,快速提升其业务发展能力和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向参股子公司深圳市前海理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9日(星期三)下午14:30

      (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8日15:00至2015年9月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于2015年9月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补选丁国琪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提名丁国琪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详细内容请见2015年8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5年9月8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8日8:30-12:00、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遂昌县凯恩路1008号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联系人:易国华、祝自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12

      2.投票简称:“凯恩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凯恩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祝自敏

      联系电话:0578-8128682 传真:0578-8123717

      电子邮箱:xiyao654@126.com

      2、会期半天,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股东参会登记表

      ■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书签发日期:

      注:1、持股数系以股东的名义登记并拟授权股东的代理人代理之股份数,若未填上数目,则被视为代表全部以股东的名义登记的单位或自然人股份。

      2、本授权委托书如为法人股东的,必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被委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股东大会临时提案以投票方式(赞成、弃权、反对)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0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陈建平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建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陈建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其它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陈建平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建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 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1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以下议案:(1)《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关于提名丁国琪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刊登于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对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并在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1-9月的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8.34万元至2,534.6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0%-60%。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