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6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十二名,实到董事十二名,其中四名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国药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28】)。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国药股份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及财务总监关于公司应收账款及资产负债率三年管控目标的承诺。
根据集团总公司和国药控股总部的工作要求和部署,为提升公司经营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公司发展三年管控目标和方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销售)及财务总监作为主体责任人承诺:1、公司2017年末达到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营业收入的25%;2、公司2017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5%。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继续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三亿元整,货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公司三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监事会议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国药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28】)。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国药控股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并且本着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的原则,公司拟继续向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三亿元整,货款年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以上事项,监事会发表了如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全面揭示了公司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同意该报告,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等情况;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对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向控股股东申请委托贷款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节约财务成本,降低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511 股票简称:国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8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着公司新增业务发展,公司经营范围逐步扩大,根据公司实际需要,拟在国药商城新增销售欧姆龙空气净化器,在《公司章程》第二章第十三条涉及经营范围的条款中增加经营“家用电器”内容。据此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文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经营保健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电子公告服务,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Ⅰ类)、日用百货、化妆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的乘用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会议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修订后内容:
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批发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材、化学药制剂、化学原料药、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疫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含原料药)、第二类精神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医疗用毒性药品(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麻黄素原料药(小包装);组织药品生产;销售医疗器械(Ⅱ、Ⅲ类);经营保健食品;批发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奶粉)。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电子公告服务,含药品和医疗器械;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医疗器械(Ⅰ类)、日用百货、化妆品、汽车(不含九座以下的乘用车)、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家用电器;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咨询;会议服务、技术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
以上修订已经国药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国药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