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5-04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证,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13、14、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现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已经完成第一期共计25亿元的发行(详见公司2015年8月12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临2015-035号)。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5年7月24日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临2015-031号、8月1日披露的《际华集团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5-033号),该事项还须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3.经本公司向控股股东新兴际华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询证,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或与该重大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