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2015-063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继续停盘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拟对本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8日开市起连续停牌,2015年7月16日,公司披露《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8日起继续停牌30日。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由于预计无法在重组停牌后2个月内复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5年8月12日发布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香港主板一家上市公司。
(二)交易方式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方式为拟向香港主板一家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旗下部分资产和业务。本次交易构成该香港上市公司业务分拆并借壳江泉实业上市。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资产所处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遴选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除保荐机构以外的其他所需中介机构;
(二)会同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重大事项进行了多次论证;与本次重大事项相关的包括预案在内的各类文件也在有序准备中;
(三)对上市公司原有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梳理公司各业务单元经营状况及财务情况,为后续的资产处理提供基础数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资产重组的交易规模较大,且涉及内地和香港两地上市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较为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就具体的重组方案、交易对方等相关事项开展论证、沟通工作,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预计无法按期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及有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工作。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拟继续停牌。
预计公司股票自 2015年8月18日起拟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