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天沃科技 公告编号:2015-114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债权人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二级市场连续竞价购买方式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的相关议案已经 2015 年 8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第 4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15 年 8月 13日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本公司将以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11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 万元人民币。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270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0.3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后不减少公司总股本,不影响公司无限售股份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 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 2015 年8月18日至 2015 年 10 月2日,每日8:30-11:3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后塍澄杨路20号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31
联系人:梁灿
电话:0512-56797852 0512-58788351
传真:0512-58788326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基础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