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南洋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5日上午9:30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传真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设立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专户仅用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源、船用及变频节能特种电缆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资金的不断投入,募投项目己完工投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天津河北支行设立的专户(账号:2109014210000397)、交通银行汕头国新支行设立的专户(账号:445006110018010141058)余额共计为490.87万元,该余额主要系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鉴于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全部转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9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由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洋电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南洋” )决定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9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品种为流贷和保函等。由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授信期限为申请获批准后壹年内有效。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天津南洋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天津南洋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南洋电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