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与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京东到家”商家服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16证券简称:三江购物公告编号:临-2015-021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京东到家”商家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购物”或“公司”)与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于2015年8月14日签订了《“京东到家”商家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协议”)。双方将以本协议为基础,共同开拓相关市场机遇和商业机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一、合作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强东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宿豫区洪泽湖东路与清水江路交叉口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16日
营业期限:2009年06月16日至2029年6月15日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至2017年02月06日);国内快递(信件业务除外)(有效期至2015年09月28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有效期至2016年12月29日);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道路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02月06日),技术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与设计;网络策划,电子商务,网站推广,广告设计、制作、发布;商品批发与零售、电子商务相关的咨询服务、货运代理服务、仓储服务、货物装卸服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谷物、蔬菜、园艺作物、果树和香料作物的种植;计算机、家用电器修理服务;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及设备(国家禁止或限定经营的除外)、日用百货、包装材料、服装、鞋帽批发、零售;票务代理;商务培训(不含发证、不含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市场调查;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京东到家”商家服务协议主要内容
1.京东到家:江苏京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或相关关联公司统称为“京东到家”。
2.京东到家平台:指运行于京东到家手机终端软件、京东到家微信平台以及京东不时增加的其他渠道上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交流,第三方经营者开设店铺经营,以及其他技术服务的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
3.三江购物通过京东的“京东到家”交易平台向客户销售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自行负责其商品的页面信息上传发布、展示维护,销售、开票及售后等服务;京东为三江购物的商品销售提供必要的系统及技术支持,以使公司可以在交易平台展示其商品。
4.合作品类:具体以通过京东方审核的并维护至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信息为准。
5.三江购物可使用京东提供的其他有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文件约定。
6.本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16年7月31日止。
三、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京东的本次合作,将发挥双方在电子商务、物流、零售实体店经营等领域的资源与优势,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商业OTO模式的探索,通过双方的合作,开拓全渠道销售路径,实现创新型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京东签订的“京东到家”商家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