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06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蔡小如先生的通知:
蔡小如先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6,600,000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3.72%,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86%)高管锁定股份已于2015年8月14日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蔡小如先生于2014年8月14日将其所持公司股份中的6,600,000股高管锁定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详见公司于 2014年8月19日在指定信息媒体披露的《达华智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9)。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持有公司 177,202,052 股股份(其中蔡小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76,510,380股股份,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润金 71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间接持有公司691,672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02%,其中: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 44,300,513股,占其本人持股总数的2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2.50%;高管锁定股份132,901,539股,占其本人持股总
数的 75%,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7.51%。(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蔡小如先生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共计52,6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9.68%,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4.85%,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无限售流通条件股份16,3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9.20%,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60%;处于质押状态的高管锁定股份36,300,000股,占蔡小如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总额的20.49%,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25%。(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存在误差)
备查文件:
《交易交割单》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达华智能 公告编号:2015—107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小如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基于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良好预期,为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小如先生提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54,282,145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共计转增531,423,217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885,705,362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蔡小如先生承诺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述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公司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蔡小如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后,立即组织5名董事蔡小如先生、陈融圣先生、董焰先生、吴志美先生、袁培初先生(公司共7名董事,超过董事会全体成员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对该预案进行了讨论研究,并达成一致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及公司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和业绩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此外,预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上市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前述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业绩、资金需求及中小投资者的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在《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承诺。
同时,与会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正式审议前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票情况及未来6个月拟减持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6个月,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减持公司股份。
2015年8月4日公司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9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从即日起(暨2015年8月4日)至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未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1、蔡小如先生系在A股市场股票交易收盘后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承诺函》,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函件后的当天,立即组织董事对该事项进行讨论,并于第二日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董事会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严格控制了内幕信息的传递和知情范围。
2、前述利润分配预案中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金额不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3、公司于2015年7月1日披露了《达华智能:关于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73),基于对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保护公司股东利益,蔡小如先生计划自2015年6月30日之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015年6月30日,蔡小如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买入方式增持公司1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2015年8月6日,蔡小如先生通过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华润信托*润金7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增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了公司股份69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截止目前,蔡小如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9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
4、前述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山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