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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52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上年同期数据系公司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注入资产:上海景峰制药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注2:每股收益的计算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对公司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非上市公司间接上市且构成反向购买的计算方法计算,报告期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779,366,501股,比较期间公司普通股加权平均股数为458,509,772股。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重要事项

      2015年上半年,医药行业受宏观经济影响总体运行呈现增速回落的趋势。医改新政推行,加速了行业的结构调整,开年以来,招标新政、医保控费、药价放开等政策都对药品市场销售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医药医疗的持续改革、药品政策的风云变幻、医药生产及质量监管要求的不断提高,制造及人力成本的不断上升俨然对企业带来不同程度的考验,药品销售逐渐步入“量增利减”的新常态。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大环境,公司在管理层的带领下,通过加强市场准入工作、渠道下沉、整合和优化资源,着力加强产品的医院覆盖,加力销售团队建设和管理,深化及创新学术推广,树立专业品牌形象,拓宽了产品市场,实现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加大投入产品研发,积极搭建产学研平台为充实公司产品线提供了良好的后备资源;注重产品知识产权维护,为公司产品的生命周期营造保护伞;同时,按照新版GMP要求,通过对公司生产线的硬、软件升级、改扩建,提高了生产效能、生产技术,加强了药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力资源工作围绕组织能力建设、岗位胜任力模型建设方面推行效率文化和末位淘汰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285,093股,募集资金总额约为88,92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87,314万元,已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存放和管理并陆续投入到各募投项目中;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对大连德泽药业53%股权的收购,通过一定时间的包括管理架构、市场布局、销售策略的整合期,该公司运营已逐渐步入轨道。报告期内,公司保持主要产品的平稳增长,扩大重要补充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基本完成公司制定的总体生产经营任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6,410.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8%;实现营业利润13,457.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6.1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885.4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25%。

      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的同比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在研产品情况如下表所示:

      ■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研发项目荣誉如下表所示: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自筹资金以受让股权加增资的一揽子方式取得德泽药业53%股权,合计投资人民币 4.77 亿元。交易完成后持有德泽药业 53%股权。2015 年1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景峰制药与德泽药业股东浙江德清弘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德清慧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德泽药业实际控制人谢恬签订了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景峰制药将控股德泽药业,并通过其间接控股金港药业和金桂医药,德泽药业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见巨潮资讯网2015—029《关于完成对大连德泽药业有限公司53%股权收购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中对“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为: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上述交易符合一揽子交易的定义,合并方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将购买日定为首次交易确认股权的日期。

      2015年4月20日公司出资设立上海琦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华,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咨询。截至报告披露日止,该公司实收资本为0元,仍处于筹办期间,尚未产生收入和费用。

      2015年5月26日公司出资设立贵州仁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彤,经营范围:医院管理;生物制剂研究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截至报告披露日止,该公司实收资本为0元,仍处于筹办期间,尚未产生收入和费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