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公告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5-34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5年7月21日发出有关会议通知,2015年8月18日在北京市东方文化大厦以现场形式完成一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朱小黄董事、袁明董事因事分别委托李庆萍董事、吴小庆董事代为出席和表决。常振明董事长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5年上半年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中信银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包括财务报告)的内容请详见本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2015-2017年资本规划》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修订本行公司章程。本行公司章程修订相应内容参见附件一。董事会同意将本项议案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修订的公司章程将在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正式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杨毓先生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毓先生为本行副行长,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此项任职资格时就任。本行独立董事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关于聘任本行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请参见附件二。
杨毓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三。
五、审议通过《关于解聘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职务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因苏国新先生工作调动,董事会同意解聘其本行副行长职务。苏国新先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离任。本行独立董事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关于解聘本行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请参见附件四。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增资18亿港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并表管理办法(2015年,2.0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等五项制度》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中信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政策(3.0版,2015年)》、《中信银行操作风险与控制自我评估管理办法(2.0版,2015年)》、《中信银行操作风险关键风险指标管理办法(2.0版,2015年)》、《中信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及损失数据管理办法(2.0版,2015年)》及《中信银行操作风险报告制度》(1.0版,2015年)。
九、审议通过《<中信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验证管理办法(2.0版,2015年)>和<中信银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体系验证管理办法(1.0版,2015年)>》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中信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管理政策>及信用风险内评法关键定义和重要风险参数》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政策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中度风险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试行)》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中信银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2015年度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上限内,给予企业授信项目额度合计人民币65亿元。
常振明、朱小黄、李庆萍、孙德顺董事因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5票。
表决结果: 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授信交易所涉及的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请参见附件五。
本行独立董事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关于本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请参见附件六。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集中信银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召集股东于2015年10月1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订本行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有)。
具体会议安排本行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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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杨毓先生担任副行长的独立意见函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的独立董事,现就中信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聘任杨毓先生担任中信银行副行长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董事会聘任杨毓先生担任中信银行副行长,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时就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
二〇一五年八月
附件三:
杨毓先生简历
杨毓,男,1962年12月生(52岁),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2011年4月起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2006年7月至2011年3月担任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行长、党委书记,1982年8月至2006年7月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历任计划财务处科员、副处长,信阳地区中心支行副行长、党组成员,计划处处长,中介处处长,郑州市铁路专业支行行长、党组书记,郑州分行行长、党委书记,金水支行行长、党委书记,河南省分行副行长、党委副书记。
附件四: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解聘苏国新中信银行副行长职务的独立意见函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我们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独立董事,现就中信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解聘苏国新先生中信银行副行长职务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董事会因苏国新先生工作调动原因,解聘其中信银行副行长职务,苏国新先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离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
二〇一五年八月
附件五: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
《关于给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项下授信交易所涉及的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9号A座写字楼3层。法定代表人:刘志强。注册资本人民币14.80亿元。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资产受托管理、企业管理、企业资产界定与重组、实业投资、财务咨询及顾问、投资管理及咨询(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2014年末,公司总资产108.9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3.09亿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3亿元。
2、上海信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
上海信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是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888号6楼601室,法定代表人:洪波。注册资本人民币30.50亿元。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参股50%(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显颖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信泰天安置业有限公司50%股权),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0%。该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商业、办公物业的开发。系申请人为开发中信泰富科技广场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2014年末资产总计人民币30.46亿元,尚未产生销售收入。
3、中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亿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法定代表人:何男。公司股权结构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核心业务为对外承接工程项目。2014年底,总资产人民币29.9亿元,净资产人民币6.8亿元,2014年收入人民币10.6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亿元。目前中信国际合作有限责任公司已中标海外多项大型轨道工程和化肥工厂项目,承接订单较饱和,未来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发展前景看好。
附件六: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拟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关联方企业提供额度为65亿元人民币的关联授信。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银行的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文件,现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下属公司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已经中信银行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有利益冲突的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
二、中信银行向中信集团下属公司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三、中信银行上述关联交易系依据市场定价原则和一般商业条款于中信银行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公平合理且符合中信银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信银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中信银行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哲平、吴小庆、王联章、袁明
二〇一五年八月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5-35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5年7月30日发出有关会议书面通知,2015年8月18日在北京市东方文化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会监事8名,实际参会监事8名,王秀红监事因事委托温淑萍监事代为出席和表决。监事会主席欧阳谦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银行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通过履职监督及审议议案,本行监事确认:
1、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鉴于本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为同时满足两地监管要求,半年度报告在编排顺序上与中国证监会颁发的格式准则略有不同。除此以外,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出本行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本行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舒扬先生作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8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名舒扬先生为本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舒扬先生简历及声明参见附件),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根据本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政策的议案》,舒扬先生担任监事期间,不在本行领取任何工资或监事津贴。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现就提名舒扬先生为中信银行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信银行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中信银行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声明
依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二条有关要求,本声明人作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如下:
本人符合该公司所适用之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完全清楚监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银监会及证券监管机构、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监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声明人:舒扬
二〇一五年八月
附件三: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
舒扬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和会计学硕士。舒扬先生毕业于南京大学数量经济学专业、美国Widener 大学会计学专业,历任中信兴业公司渤铝处项目主管,中信公司综合计划部项目处副处长,中信美国钢铁公司司库,中信美国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公司综合计划部副主任,中信美国钢铁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信美国集团公司总经理,纽约代表处总代表。舒扬先生于2010年1月至2015年5月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主任,2015年5月起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合规部总经理。自2014年6月起,舒扬先生同时担任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