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处置公司北京房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15-05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北京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九票赞同、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北京房产的议案》,拟将公司拥有的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蜂窝8号二单元704( 物业名称:中雅大厦)的房屋以人民币690万元出售给殷春颖女士(身份证号:1101111980031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8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处置公司北京房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现将本次资产出售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标的
该房屋系公司2007年购置,账面原值为316.53万元,截止2015年7月31日,已计提折旧116.06万元,账面净值为200.47万元。
二、交易进展
1、公司于2015年3月与殷春颖、房地产经纪机构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并支付居间服务费9.3万元。
2、公司通过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介绍,于2015年5月27日与殷春颖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成交价格为690万元,其中自有交易结算资金为390万元,余下300万元由买方殷春颖女士申办抵押贷款。
《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自有交易结算资金390万元先行存入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买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存量房交易平台将存量房自有交易资金监管账户内的监管资金一次性划转至卖方收款账户。
3、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与买方殷春颖女士正式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4、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收到该出售的第一笔房款3,900,834.17元(其
中834.17元为利息收入),于近日收到该出售的第二笔房款300万元。
5、公司按照《税法》规定,于2015年7月缴纳了该出售相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及土地增值税,合计税款971,380.70元。
6、本次交易产生利润总额约383万元,将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