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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
  •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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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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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70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会议在保证全体董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71)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金雪军先生、邵春阳先生、章武江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71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控股”)提供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

      ● 关联方董事回避事宜: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对相关表决进行了回避。

      ●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积极影响、对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一、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接受公司控股股东精工控股提供的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用于生产经营,有效期为2015年度,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因精工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方情况

      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2月12日设立,法人营业执照号330621000107761,注册资本32,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柯桥街道鉴湖路(柯西开发区),经营范围为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制作、施工安装,经销化纤原料、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及代理。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1,882,289.90万元,净资产为395,799.71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精工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365,069,6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7%,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精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提供的财务资助。

      3、提供资助资金: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4、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5、有效期:2015年度

      6、借款期限及还款方式以具体借款协议约定。

      7、其他:本公司及公司下属所控制企业无需就该项财务资助提供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精工控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述金额部分需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四、授权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专人签署、办理上述财务资助相关事宜,包括不限于签订上述相关合同、划款事宜等。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精工控股为本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六、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交易事宜。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方朝阳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葛定昆先生、郑金都先生、孙勇先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本次交易价格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认为精工控股向公司提供资金资助,补充公司运营需要的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对外融资规模,促进业务发展,控股股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72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度

      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精工钢构”)第六届监事会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5 年8 月19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 2015 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表决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在保证全体监事充分发表意见的前提下,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 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5-073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业务承接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至6月,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累计承接新业务30.57亿元,4-6月业务承接额为15.73亿元,较一季度增长6%。报告期内,国内钢结构业务承接额为22.08亿元,占业务承接总额的72.22%。工业建筑、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在国内钢结构业务中占比分别为70.45%、16.86%、12.69%。其他业务中,幕墙业务承接额占比为18.24%,海外业务承接额占比为9.17%。

      报告期内,工业建筑市场上,公司继续贯彻新兴行业和高端客户战略,保持业务稳定发展:例如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公司先后承接了广州汽车、长安汽车等15个项目;物流园区工程方面,公司除继续保持与普洛斯、京东、宇培、苏宁云商、唯品会的战略合作关系外,新开拓了海尔、国药控股、万科物流等知名企业,在细分市场继续处于领先地位。海外业务在“一带一路”政策的带动下也发展稳健。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