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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5—031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8月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现场出席董事7名,江波独立董事采用通讯方式表决,故现场出席及通讯表决出席会议董事共8名,本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文斌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

      《2015年半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15-033)。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15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以 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松兴电气有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松兴电气以2015年7月31日为基准日,以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设立后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松兴电气有限公司改制后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议案》:

      同意松兴电气在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后,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5—032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59号东塔13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世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核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2015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4、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5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广日股份 股票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5—033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72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428,571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9.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5.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8,571,456.6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1,428,539.1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2日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235号《验资报告》。2014年5月27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登记托管手续。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220,181,259.12元,其中2015年上半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58,338,295.09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58,103,512.49元(包括存款利息收益)。具体存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在商业银行共有8个募集资金专户、15个定期存款账户和2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德政中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4年6月19日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各下属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中信银行成都东城根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行。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10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642.2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642.20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2014-049)。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4年7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200万元(含67,2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4-037)。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董事会批准的最高额度67,200万元限额内进行现金管理,办理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存款产品。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未到期定期存款余额35,590万元,7天通知存款余额3,500万元。累计取得利息收入686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半年度)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