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 041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8日以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夏志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5-043、2015-044)。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5- 042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志洪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5-043、2015-044)。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刊载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5-045)。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677 证券简称:浙江美大 编号:2014-045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47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0元,共计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344.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5,656.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25.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631.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15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7,855.28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058.87万元;2015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7.13万元,2015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收到的收益为214.41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38,952.4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为2,282.94万元。
截至 2015年6 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961.5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金额7,961.53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制订的《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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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测试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及测试中心的建设,公司将提升自主创新和产品检测能力,增加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单品售价,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上半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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