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信贷业务
提前到期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96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信贷业务
提前到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收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送达的《信贷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宣布发展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贷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8,390,000元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发展公司及时落实还款资金,归还苏州银行债务。
上述内容具体可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收到<信贷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二、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7日,发展公司就上述苏州银行宣布的提前到期的信贷业务,向其偿付了2,921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银行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6,839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公司其他的逾期融资款,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处理公司的逾期银行融资款。
本次公告所述的信贷业务提前到期的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2608 股票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97
债券代码:112108 债券简称:12舜天债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74),披露了由于公司近期出现了多笔融资款逾期以及多处财产被保全的现象,公司正着手研究危机处置方案。但由于该方案尚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和公司债券价格的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舜船,股票代码:002608)自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舜天债,债券代码:112108)自2015年8月6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其后,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185),公司股票和债券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在研究危机处置方案。由于上述方案仍未确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舜船,股票代码:002608)自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此外,因为公司研究危机处置方案可能会对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产生影响,为避免上述事项造成公司债券价格的异常波动,根据深交所《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舜天债,债券代码:112108)自 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