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42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专人或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金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启动对参股公司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工作的议案
公司拟以货币形式对河南中石化中原高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公司持有合资公司的股权比例达到51%;中石化对合资公司的出资不变,持股比例相应缩减至39%;河南省中原节能公司作为合资公司第三方股东,拟以货币形式对合资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其持股比例达到10%。本次增资扩股后,合资公司将以自主经营获得市场化油品采购权为前提,改善经营状况,增强盈利能力,实现股东权益的稳定增长。本次增资价格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基础。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开展本次增资的前期工作,包括:1、与合作方协商谈判增资合作协议;2、开展资产评估相关工作;3、形成投资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研究决策。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43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专人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2人, 监事严华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会议,委托监事郝俊琴代为投票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少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44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存放是否符合公司规定:是
● 募集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承诺进度:是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5〕897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优先股。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发行数量为3,400万股,面值总额为人民币3,400,000,000.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00.00元。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募集资金中直接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25,000,000.00元后,汇入本公司账号为79970188000069957的优先股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75,0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3,89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应为3,371,110,000.00元,全部计入其他权益工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5〕350ZA0041号)予以验证。截至 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375,000,000.00 元(包含应付未付的部份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中原高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于2015年7月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优先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三、201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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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5-045
优先股代码:360014 优先股简称:中原优1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9日收到独立董事王洁的书面辞职申请。王洁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王洁女士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未达到法定要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王洁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洁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