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福斯特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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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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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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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年初董事会制定的经营计划,不断加强对产品的市场开拓力度,优化研发布局,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在稳步提高公司EVA胶膜和背板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根据市场需求的增长,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积极寻求新的投资并购发展机会,探索新型投资合作模式,寻找并分析可行的光伏电站投资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51,829.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6%;净利润26,947.7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01%。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1、销售收入增长显著:报告期内,受益于光伏终端市场的持续增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29.8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36%,其中EVA胶膜销售稳步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36,435.4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38%;背板销售显著增长,营业收入13,792.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86%。
2、研发投入继续加强:公司持续关注行业技术发展的最新动向,报告期内,公司抗蜗牛纹系列EVA胶膜产品在客户中扩大使用,双玻组件封装用白色EVA胶膜产品进入量产阶段。公司其他领域的新产品研发正在按计划推进,有多个新产品进入到中试阶段。
3、投资项目积极开展: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年产1.8亿平方米EVA太阳能电池胶膜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继续投入扩大背板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光伏封装市场需求;公司计划投资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发电系统建设等业务,目前已进行多次实地考察,积极主动寻找可行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4、企业管理不断深化: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开展了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提升建设项目,深化企业管理,使公司整体的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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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主营业务有较大增长,特别是背板产品的销售增长显著;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导产品EVA胶膜和背板的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导产品EVA胶膜和背板的销售规模扩大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及审计咨询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美元汇率变动引起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较上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较上期支付股东分红款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未发生重大变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内容详见本节“(四)投资状况分析”中“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业务活动均按照既定经营计划进展顺利。内容详见本节“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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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集中在光伏行业,主导产品为光伏封装材料EVA胶膜和背板。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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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国内,近年来海外市场的营业收入增长迅速。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基本面持续向好,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得到巩固。通过不断研发提升产品品质,以技术优势提升产品附加值;通过有序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巩固公司的规模优势;通过积极的市场拓展和优质的客户服务提升公司的品牌优势。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增长期股权投资。除投资子公司、参股公司外,公司没有涉及其他对外股权投资的情况。详细内容请参见本节“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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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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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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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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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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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