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3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8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公司董事共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孙日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
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经营现金流量充沛,为了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和机会,支持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公司拟出资2亿元自有资金在北京设立投资公司。公司名称初步定为“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公司计划将设立在北京的投资公司打造成本公司的投资管理平台,通过投资公司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有利于公司整体盈利水平的提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事项的详细情况参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的《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临2015-034)。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分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第二项议案以及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两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5)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拓展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领域,寻找新的投资项目和机会,通过分工与专业化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出资设立一家投资公司。公司名称暂定为“北京信远昊海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全部以自有资金出资,本公司占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100%。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投资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拟设立的投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
(2)注册地点和营业地点拟设立在北京市。
(3)拟定经营范围为:股权投资、证券期货投资、创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投资公司具体信息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设立投资公司是公司未来战略发展的需要,该公司设立后将通过股权投资、并购、财务投资等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使公司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形成良性互补;利用投资公司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和投资渠道,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涉足投资管理行业,公司对于新业务的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出资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的股权。短期内对公司财务和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四、公司承诺
公司承诺在近12个月内不存在,以及在投资设立投资公司后的12个月内不实施下述行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公司董事会针对本次投资事项进行审议的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利用率,获得相应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设立投资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设立投资公司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35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5:00至2015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山东高密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楼多功能厅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
7、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三项议案:
1、《关于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3、《关于成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特别提示:
1、上述前两项议案经公司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5年7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2、第三项议案经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15年8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3、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15年9月6日16:30前送达或传真至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15年 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7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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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083;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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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输入委托股数:在“买入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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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2)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以上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2.1服务密码身份认证
深交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本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投资者遗忘服务密码的,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2.2数字证书身份认证
数字证书是指由“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 (以下简称认证中心)签发的电子身份凭证。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的新办、补办、更新、冻结、解冻、解锁、注销等相关业务。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6日15:00至2015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萌、彭仕强
电话:0536-2308043
传真:0536-5828777
地址:山东省高密市孚日街1号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61500)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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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回 执
截至2015年8月3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